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影楼员工偷配客人钥匙入室行窃
时间:2009-12-15 10:03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金报讯 (通讯员 关键 记者 王波)趁着顾客小李和未婚妻在影楼拍婚纱照,工作人员麻某顺手牵羊,偷走钥匙快速复制,接着入室行窃。昨日,江东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了麻某。

  麻某是内蒙古人,33岁。今年6月麻某来到宁波打工,凭着自己懂点摄影的背景,在某影楼找到了工作。

  今年10月底,小李和未婚妻来到麻某工作的某影楼拍婚纱照,因为要化妆换衣,小李把自己换下的外套放在身边的凳子上,钥匙等物品都还放在衣服口袋里,麻某一直协助小李换装。趁小李夫妇进摄影室拍照之际,麻某从小李上衣里拿到钥匙,然后借口出去买东西,飞快地下楼,到附近的小店配好一串一样的钥匙。回到影楼,麻某按原样放回钥匙,若无其事地继续工作。小李走后,麻某翻看了店内的记录,记住了小李的家庭地址、婚礼日期等信息。

  11月20日天刚黑,麻某拿着偷配来的钥匙,来到了小李的家,在主卧的床头柜里面找到4000元后离开。当日晚上,小李回家时发现4000元钱不翼而飞,于是报警。

  接警的蔡警官经过现场勘查,发现房门没有被撬的痕迹,怀疑小李的钥匙可能被复制了。蔡警官认为,小偷极有可能会再度“光顾”,于是建议小李先不要更换门锁,警方密切监控小李家,守株待兔。果然,11月28日是小李预留给婚纱店的婚礼日期,麻某认为小李家肯定没人,于是在上午9点多又一次开门进入小李家。这一回,保安员从监控录像中发现了麻某,迅速报警,麻某被抓个正着。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