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免税范围
时间:2010-05-20 11:01 来源: 点击:次
对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的具体占地项目免征税款的范围。包括:
(1)军事设施用地;
(2)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3)炸药库用地;
(4)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5)殡仪馆、火葬场用地;
(6)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水利工程以发电、旅游为主的除外;
(7)安置水库移民、灾民、难民的房屋占用地;
(8)农村居民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并且新建住宅占用耕地少于原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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