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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长途大巴折腰获赔偿
时间:2010-05-15 17:47 来源: 点击:

一乘客从宁夏固原坐长途大巴来深圳,因大巴在途中剧烈颠簸而折腰,造成L2椎体压缩性骨折,不得不进行手术治疗。伤者起诉天豹宁夏固原汽运公司要求赔偿,10月11日,该公司已先赔付2万元。


    李先生是宁夏人,长期在深圳务工,和妻子徐女士有一个六个月大的女儿。9月21日,他们一家三口从宁夏固原前来深圳。据李先生说,由于车上人多,他们三个大人连同一个婴儿,被司机安排到大巴车最后一排的一个双人上层铺位,由于面积不够,三人只能坐在铺位上,婴儿则由母亲徐女士抱着。


    9月21日下午3点40分,大巴发车了。当晚8点左右,大巴有过一阵剧烈的颠簸,车体猛烈摇晃。颠簸过后,抱着孩子的徐女士卧倒在铺位上,表情痛苦。见状,李先生便赶忙吆喝“停车”,一旁的朋友小刘更是提议送伤者到就近的医院,但遭到了大巴司机的拒绝。


    大巴有两天的车程,途中,除了在他人帮助下去服务区上厕所之外,徐女士都没有下过车。因为疼痛难忍,她一路都没有吃饭,一直静躺着。9月23日下午6点多,大巴抵达深圳龙华汽车站。当时,徐女士的行动已经相当困难,脸色铁青。李先生再次提出去医院,但同样被司机拒绝。


    到深圳之后,徐女士受伤的腰背已现浮肿,24日,她在床上躺了一整天。看到妻子的情况一点不见好转,李先生把她送去盐田区人民医院检查。25日,通过CT检查,医生确诊为:L2椎体压缩性骨折,并压迫神经,若不及时治疗,患者可能有瘫痪的危险。


    9月25日日,李先生便找到乘车卡上的手机号码,给大巴司机去了电话。在电话中,这位大巴司机表示“你们找我没有用的,我只是一个司机,谁都不想碰到这种事情。要钱,我这里肯定是没有的。你们要么就去找我们(天豹)公司打官司,官司打赢了,公司也就自然会赔给你们钱了。”


    李先生当时还购买了每人一元的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根据保险事项说明,自登上交通工具时起到离开交通工具时止,被保险人因乘坐的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的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烧伤或支出医疗费,按《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之约定付给意外伤害保险金。至于保险金额,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金额为两万元人民币,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为人民币四千元。于是,李先生就恳请大巴司机代为询问保险的事情,但大巴司机说,“报案报得晚,超过了24小时的时限,可能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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