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物权法>物权的保护>
二、物权保护方式
时间:2010-05-18 15:05 来源: 点击:

  五种保护方式可单独或共同适用

  王胜明解释,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损害赔偿等都是物权保护的具体方式。

  王胜明说,物权法(草案)中专写一章:“物权的保护”,规定了几种保护的方式:首先是确认权利。我认为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就可以提出来,这叫确认权利。其次,我的杯子被别人拿走了,我可以要求返还原物。如果杯子被别人打碎了,或者打破了一个角,我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另外一种情况,我经常通过一个地方,而你的建筑物可能会给我带来一定的危险,比如墙皮有脱落等,我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还有一种就是请求损害赔偿,要求加害者用补偿的办法来承担责任。

  物权法(草案)明确规定以上几种办法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两种或三种共同适用。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