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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
时间:2010-05-21 17:49 来源: 点击: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川府发〔1999〕63号)

  《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规划》是四川省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全省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土地利用计划制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城市和村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审核、土地开发整理、土地执法检查等,也必须严格依据《总体规划》。各级政府要尽快建立和严格执行实施《总体规划》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依法批准的《总体规划》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二、各级政府要建立起实施《总体规划》的领导责任制。省政府将把《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各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主要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各级政府也要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层层建立实施《总体规划》的领导责任制度。

  三、各级政府要编制好本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实行公告制度。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要有组织地做好规划的宣传、发布工作,特别要重视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工作。规划公告可采用在报纸上公布、张贴布告等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采用设立公告牌的方式,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以便起到长期宣传和警示的作用。

  四、各级政府要实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必须报土地管理部门预审。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通过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其用地申请不予受理。

  五、各级政府要坚持经常性的规划监督检查制度。要采用全面监测与典型地区跟踪调查相结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跟踪调查单位可与规划实施示范区相结合,推动规划实施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的典型示范作用。

  《总体规划》是依据全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编制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发〔1999〕34号)精神,不得因为全省土地利用总体现状数据有所变更而调整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农业税赋以及其他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全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暂不对外公布。

  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7 ̄2010)

  一、前言

  (一)规划目的及依据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资源和资产。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限的土地资源与社会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机制,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管理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最佳综合效益,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保障,事关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对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调控的作用,努力实现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目标,扭转人口继续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做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集约化利用,根据四川省土地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中央1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要求,特对1990年编制完成的《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订,编制《1997 ̄2010年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规划任务

  根据土地利用新形势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合理安排跨世纪的土地利用,1997 ̄2010年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为目标;以《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1997 ̄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下达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标为主要依据;坚持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确定四川省土地利用的战略方针和目标,协调各部门、各地区间用地矛盾;划分土地利用分区,提出土地用途管制的政策意见和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实现土地利用规划自上而下的宏观控制,为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保护有限的土地,加强全省土地资源利用和土地资产管理,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三)规划期限

  规划以1996年为基期年,2000年为规划阶段目标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同时展望2030年。

  二、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概况

  四川地处我国西南、长江上游,位于我国中、西部的结合部,东部与重庆直辖市接壤,南与云南、贵州省相连,西邻西藏自治区,北接青海、甘肃、陕西省。地理座标为东经97°21' ̄108°31',北纬26°3' ̄34°19'。辖区东西长约1075公里,南北宽约921公里,幅员面积48.41万平方公里(详查数),为中国的第五大省区。

  境内以山地为主,丘陵次之,平原和高原较少,面积分别占全省幅员面积的77.1%、12.9%、5.3%和4.7%。境内地势西高东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相对高差达7300多米,气候条件十分复杂,具有气候垂直较明显和大气候区域差异明显的总体特征。根据水热条件和光照条件的差异,全省可分为川西北高原区、川西南山地区和四川盆地区三大气候区,与之相应的形成了西北高原牧区、川西南林区和东部低山丘陵农区三大土地利用格局。复杂多样的气候条件,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土地利用类型、种类繁多的动植物资源和自然地理景观,有利于农、林、牧和旅游等各业的综合发展。

  四川省河流众多,降水充沛,由于地处“黄金水道”的长江上游,水能资源十分丰富,理论蕴藏量居全国第1位,为土地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

  境内地质、地貌、气候、生物等成土条件复杂多样,土壤类型繁多,共有25个土类(占全国2/5强),66个亚类(占全国1/3)。除热带、干旱地区和海滨地带的土壤外,其余主要土壤类型四川基本上均有。全省土壤宜种性广,适宜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花生、麻类、烟叶等多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宜发展的树种多达1700多种,宜生长的牧草有400多种,其中优良牧草占有较大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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