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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地利
时间:2010-05-21 17:49 来源: 点击:

  (黔府办发〔1999〕12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为切实做好我省土地利用及管理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精神,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的要求,在《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1-2000年)的基础上,制定新一轮《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1997-2010年,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国家建设重点和投资向中西部地区的倾斜,基础设施建设将大大加强,自然资源也将得到进一步开发利用。同时,伴随人口规模的扩大,人口、土地、生态、发展四者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这一时期,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对全省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量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全省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协调各业用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提出区域土地利用的方向和原则;分解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控制指标,落实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和基本农田等重要用地的区域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规划》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九”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为依据。

  《规划》以1996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2000年为近期规划年,并展望到2030年。规划范围包括省辖9个地、州、市,面积17.62万平方公里。土地基础资料采用1996年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一、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

  我省位于祖国西南,土地总面积17.62万平方公里。处于云贵高原向东部低山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为高耸于四川盆地和广西盆地之间的一个强烈岩溶化的高原山区。山地占61.7%,丘陵占30.8%,山间平坝占7.5%。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城

  镇化水平仅为17.21%。

  (一)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据199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省土地总面积17615246.61公顷,现状土地利用结构如下:

  1.农用地。

  全省农用地面积14373341.72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1.60%。具体地类面积是:

  耕地面积4903499.41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7.84%。其中,灌溉水田834813.21公顷、望天田633714.70公顷、旱地3409515.76公顷、菜地25367.03公顷、水浇地88.71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17.03%、12.92%、69.53%、0.52%和0.00%。

  园地面积73742.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2%。其中,果园29765.23公顷、桑园2374.51公顷、茶园34861公顷、其他园地6741.03公顷,分别占园地面积的40.36%、3.23%、47.27%和9.14%。

  林地面积7547033.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84%。其中,有林地4074439.79公顷、灌木林地2320703.87公顷、疏林地421637.65公顷、未成林造林地717042.57公顷、迹地11873.11公顷、苗圃1336.66公顷,分别占林地面积的53.99%、30.74%、5.59%、9.51%、0.15%和0.02%。

  牧草地面积1696502.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3%。其中,天然草地1687120.52公顷、改良草地3905.72公顷、人工草地5475.87公顷,分别占牧草地面积的99.45%、0.23%、0.32%。

  水面面积152563.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7%.其中,河流水面114009.89公顷、湖泊水面2379.93公顷、水库水面25057.39公顷、坑塘水面11116.59公顷,分别占水面面积的74.73%、1.56%、16.42%、7.29%。

  2.建设用地。

  全省建设用地面积528566.70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00%。具体地类面积是: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417511.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37%。其中,城镇用地49817.0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30518.19公顷、独立工矿用地18011.03公顷、特殊用地19165.00公顷,分别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11.93%、79.16%、4.32%、4.59%。

  交通用地面积8344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7%。其中,铁路用地4269.93公顷、公路用地34416.47公顷、农村道路44091.23公顷、民用机场665.41公顷、港口码头6.06公顷,分别占交通用地的5.12%、41.23%、52.84%、0.80%、0.01%。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7606.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6%。其中,沟渠26705.19公顷,水工建筑物901.16公顷,分别占水利设施用地的96.74%和3.26%。

  3.未利用地。

  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271333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40%。其中,荒草地555056.79公顷、沼泽地393.95公顷、沙地866.15公顷、裸土地6069.85公顷、裸岩石砾地1036317.44公顷、田土坎1100129.11公顷、苇地71.53公顷,滩涂14433.37公顷,分别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20.46%、0.01%、0.03%、0.22%、38.19%、40.55%、0.00%、0.54%。

  (二)土地资源的利用潜力。

  1.已利用土地的利用潜力。

  我省耕地的光温水土生产力为2070吨(粮食,下同),1996年粮食总产1002.6万吨,只要加紧中低产田土的改造,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和农业科技含量,增大投入,充分挖掘现有耕地的生产潜力,粮食生产可逐渐接近光温水土生产潜力。

  我省林业用地及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地生产力不高。全省活立木蓄积量1.69亿立方米,平均蓄积量23立方米/公顷,不足全国平均数72立方米/公顷的三分之一。灌木林地232.07万公顷,疏林地42.16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71.7万公顷,因此,加强现有林地的管护,使灌木林地、疏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变成有林地,能较大地提高全省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

  我省果园单产6.54吨/公顷,茶园单产0.46吨/公顷,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原因是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较差,品种老化,生产技术落后,集约经营水平低,低产园地面积大。因此,只要加大投入进行品种改良,加强管理和低产园地的改造,我省的亚热带果园和茶园潜力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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