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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捅死丈夫 公诉人:她也是受害者建议从轻
时间:2018-08-10 13:42 来源: 现代快报 点击:

  8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方认为该女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念在她本身是传销受害者,归案后也认罪认罚,建议法庭从轻处罚。她在法庭上痛哭,“他们控制了我女儿,还要我儿子也加入,我想回家,想要回本钱,我不想杀他。”

  丈夫把她骗进传销

  还要她喊儿子来参加

  今年43岁的徐春华来自湖北,她与丈夫林某结婚20余年,儿子已经成年,小女儿只有11岁。2018年初,林某接到老乡刘某的电话后,离开家来到南京做生意,留徐春华一人在老家照看孩子。林某到了南京没几天,突然打电话回来,称他在南京和刘某承包了一项工程,急缺资金,让徐春华打7万块钱。徐春华立即向自己的姐姐借了钱,打了过去。可令她无法相信的是,丈夫竟然骗了她。

  林某拿到钱后,说出了真相:“我在这没干啥大生意,其实是跟着刘某干传销了,我以你的名义交了69800元,你带着儿子、女儿来南京拿剩下的1万多返利吧,正好和我一起在南京过个年。”徐春华懵了,她听从了丈夫的建议,带着小女儿来到南京,和其他传销者一起,住在天润城小区。春节期间,她与林某吵了好几回,想让他去要回本钱,然后一起回家,可谁料林某已深陷其中,竟然还和 “总管” 刘某一起,劝她把儿子也骗来加入传销。

  2月27日,此时的徐春华已在南京耗了十余天,实在无法忍受。当日中午,她与林某大吵了一架后,上街买了白酒、打火机和一把水果刀,准备找“总管”刘某“谈谈”,必须让他答应无条件退钱并放她回家,不然就“同归于尽”。

  争吵中失去理智

  持刀乱挥误杀丈夫

  记者了解到,2月27日晚上,徐春华喝了小半瓶白酒,回忆着近期的遭遇,越想越气。第二天凌晨 1 点,她来到天润城小区某单元楼703室,她知道刘某一家就在里面睡觉,可她并没有敲门。她把楼道中的一辆电瓶车搬到门前,将剩下来的大半瓶白酒倒在门上和电瓶车上,想放火烧了刘某一家。可当她拿出打火机时,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就往楼下走去。此时刘某的儿子闻到了酒味,就把家人都喊了起来,一起带着菜刀出门查看情况。很快,他们在二楼发现了徐春华。徐春华看到下来四个人,除了刘某一家三口,还有个传销人员,她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拿着水果刀,与对方吵了起来,要他们退钱。

  刘某看情况不对,打电话把林某叫来了现场,想让他将徐春华带回。谁知林某到场时,徐春华已经失去了理智,她抡起酒瓶砸在正和她争吵的传销人员脑袋上,拿起水果刀乱挥。刘某的儿子见他的母亲被划伤,赶紧护着她朝楼上跑。林某想拉住徐春华,谁知徐春华回头就是一刀,捅在了他的胸口上。

  徐春华并未在意捅的是谁,她一心想攻击刘某等人,此时刘某一家已跑回 7 楼,关上房门报了警。那名传销人员找来一把铁锹,与徐春华打了一阵。等徐春华再回到2楼的时候,看到倒在地上的林某,才明白自己刚才捅的是谁。她赶紧上前掐林某的人中,呼喊小区里的人帮忙拨打急救电话,等民警和医护人员到场时发现,林某早已断了气,仰面躺在楼梯上。经鉴定,林某因心脏破裂,造成大出血而死亡。

  公诉人:她也是传销受害者

  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2018年8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公诉人认为,徐春华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念在其认罪态度较好,其本身也是传销受害者,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徐春华在法庭上痛哭,她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十分后悔,“他们控制了我女儿,还要我儿子也加入,我想回家,想要回本钱,我不想杀他。”

  徐春华的辩护律师在庭审时称,徐春华一时冲动捅死丈夫,反应过来后积极救治死者。她没有逃离现场,应构成自首,归案后也认罪认罚,“她的主观恶性不大,还有年幼的女儿需要抚养。另外,徐春华曾患有精神病,在老家的脑科医院查过,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公诉人随即反驳称,案发后已带徐春华进行过司法鉴定,她没有精神疾病,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法庭并未当日宣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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