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信用卡诈骗被起诉
时间:2008-12-24 19:16 来源: 点击:次
伪造信用卡诈骗被起诉
2008年12月10日,林毅等6名无业人员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诉至北京市二中院。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林毅伙同另外5人,在朝阳区第六俱乐部、首都机场商店及东城区东方金钰珠宝店等地,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骗购施华洛世奇牌仿水晶制品及中华牌香烟等大量贵重商品,诈骗总额共计1112万余元。去年5月间,林毅伙同谢振勇等人,又在本市天韵尚庭家具店、北京慧忠亮马收藏品市场,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套现20余万元。因其使用的信用卡来自不同的国家,引起了店员的警惕。几天后,当他再次到店里买手表时,店长打电话叫来一名银行工作人员,林毅见情况不妙抢过卡就要跑,被当场抓获。(据《京华时报》)
陈平凡律师认为,“所谓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因此林毅等6名无业人员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骗购贵重商品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本案中,林毅等6名无业人员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骗购贵重商品符合该法定要件。
另外,因国际银行卡如信用卡VISA卡和万事达卡在我国消费还存在一定漏洞,卡的真伪鉴定需上海或北京等国际信用卡代表处才能鉴定,商场没有义务和资格对其真伪进行鉴别,因此不法分子在获取国外银行客户的真实资料后,便伪造国际信用卡,导致国内各地屡屡发生国际信用卡诈骗。陈平凡律师提醒商场要提高警惕,同时,政府也要加强金融部门的管理,尽快建立个人信用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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