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白天上班夜里外出抢包被判3年
时间:2008-12-17 17:14 来源: 点击:次
一向被妻子认为守法的张某白天去工厂上班,晚上去抢夺他人财物,并对妻子称捡到钱包。昨天,记者获悉,这名专在夜里抢夺的“守法”男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张某在昌平红冶钢厂上班。去年12月开始,他吃完晚饭就借口散步骑上自行车出门。但让妻子感到意外的是,他每天都往家里带点东西,或是手机,或是钱包。面对妻子的询问,张某都说是散步时捡到的。实际上,张某出门是选择独行女子,趁其不备抢夺挎包。半年内,他一共得手9次,所抢财物总价值1.6万元。今年5月,他在一家加油站内抢夺一位女车主的包逃跑时,因路滑摔倒被当场抓获。
直到警方到张家调查时,张妻才知道他说的散步实际上是去抢夺,钱包、手机都是抢来的。她说,张某在家里和厂里表现都很老实,家里经济也并不拮据,所以从未怀疑过。审案初期,法官甚至怀疑他的抢夺行为缘自精神问题,但司法鉴定显示,张某的精神状态无异常。
昌平法院认为,张某深夜乘女子不备,抢夺挎包等物品后逃跑,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鉴于他能够积极退缴全部赃物,因此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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