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经理截留30万团费获刑6年
时间:2008-11-03 18:30 来源: 点击:次
在北京某旅行社担任部门经理的高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顾客所交的共30万元团费挪用做生意。而一旦有当地旅行社来催要欠款,高某便利用私刻的公章打欠条拖延。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近日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6年。
2004年初,在旅行社担任部门经理的高某,因经营管理不善,自己的业务十分不理想。由于他所在的旅行社与外地旅行社的地接达成协议,由当地负责接待,他只负责组团联系顾客,定期给当地旅行社打团费,从中赚取差价。高某利用职务之便,在2004年1月收齐一个去海南游览的6万元团费后,隐瞒不上缴旅行社,将资金用于自己做生意。
由于当地的地接只是定期才会向其索取团费,同时见旅行社始终没有发现,高某便多次使用该方法挪用团费30万元。在此期间,一旦有当地旅行社找其索要团费,高某便以资金正在周转为由,利用自己之前私自刻好的假公章,给当地旅行社打欠条。
直到2004年7月,由于见高某很少将团费上缴,该旅行社便发现高某多次挪用团费,并找其谈话。见事情败露,高某便从此消失。该旅行社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今年4月,警方通过大量调查将高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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