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庭审案例>
女子搭乘同事车致残获赔4万元
时间:2008-11-03 18:29 来源: 点击:

  朱女士搭乘同事韩女士的车回家,途中追尾受伤,朱女士将同事诉至法院索赔。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决韩女士赔偿朱女士4万余元。

  朱女士诉称,去年5月7日晚,她搭乘同事韩女士驾驶的小轿车,行至阜成门桥下与他人追尾,交警认定韩女士负全责。事故造成她骨折,并需在一年后做整形术。经鉴定,伤残赔偿指数为10%。她起诉要求韩女士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39956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术后整形费9500元。

  庭审中,韩女士辩称,是朱女士主动要求搭车回家,行至阜成门桥下时,因朱女士总与她聊天,导致事故发生。韩女士因此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韩女士作为驾驶人,应安全驾驶车辆,保证乘车人的安全,判决韩女士赔偿朱女士残疾赔偿金、二次整形费等共计4万余元。

  韩女士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