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行窃强暴女主人获刑4年
时间:2008-10-20 18:10 来源: 点击:次
入室偷窃后,看房主漂亮,竟将她强奸。17日,厦门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孟某犯盗窃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孟某今年24岁,之前曾因盗窃罪,两度被判刑。今年3月7日凌晨,孟某从窗户爬进塔头社一户人家屋里,房间里只有熟睡的女孩阿玲,孟某从其包里找出1800元现金和一张工作证,把钱拿走后,孟某又瞄了瞄工作证上的照片,发现女孩很漂亮,便走近熟睡的阿玲,想亲吻她,不想脚踢到床的声音把阿玲惊醒了。
孟某捂住阿玲的嘴,并威胁说他有刀,再反抗就杀了她。阿玲吓坏了,孟某趁机强奸了她。
施暴后,孟某离去。阿玲报警,警察在现场提取了指纹,一比对,正是多次被抓的孟某。3月10日晚上8时许,孟某又溜到塔头社一民宅行窃,被群众抓住扭送公安机关。
- 上一篇:杨佳袭警案20日上午将再开庭 此次可能宣判
- 下一篇:醉汉在夜总会摔残索赔10万败诉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