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时间:2010-05-15 16:28 来源: 点击:次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0482元 12319.00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754元 5276.00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7332元 8622.00元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3035元 3567.00元
5、职工年平均工资 18202元 20957.00元
6、农村居民误工费
7、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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