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人间百态>
大学生“顺手”取款1000元 检方不起诉
时间:2019-05-14 22:34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湖北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近日对大学生王某盗窃取款一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王某可以继续其大学学业。

  今年2月,大二学生王某在郧阳区一家银行自动取款机存钱时,发现机器内有他人未退出操作系统的银行卡,便心生贪念,从卡内取出现金1000元,随后存入自己银行卡中。

  很快,受害人张某手机收到短信提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回家后,内心非常矛盾,寝食难安。第三天,他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将1000元现金退还给被害人张某,取得了对方谅解。

  郧阳区公安机关对该案侦查终结后,以王某涉嫌盗窃罪将案件移送至郧阳区检察院。该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属于刑法“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依法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鉴于王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的数额较小,达不到刑事追究的数额标准,且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谅解,遂对王某作不起诉处理。(完)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