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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造假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时间:2019-03-07 22:40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今年全国两会上,“打假”再次成为热门话题。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这是政府工作报告连续6年将打假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部长通道”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实行“最严厉的惩罚”,让假冒伪劣制造者“付出付不起的成本”。

  会场内外,代表委员也积极建言献策,为“打假”支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特级优秀民警郝世玲建议制假直接入刑,同时加大惩罚性赔偿,把制假售假者罚到倾家荡产,尤其对涉及食品药品等人身安全的制售假者,对屡教不改、累犯惯犯从重处罚。郝世玲认为,“很多制售假案件中,或多或少都有惯犯、累犯,为什么?罚得太轻,利润太高!”


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特别是食品、药品、儿童老人用品等重点领域假劣泛滥成灾,早已成了国民心腹之患,社会不能承受之重。2019年央视春晚由葛优、蔡明主演的小品《“儿子”来了》,之所以受到好评,正因为切中时弊。

  假冒伪劣屡禁不绝,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直接危及公共安全,也严重干扰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劣币驱逐良币,更关键的是直接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玷污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从2014年至今,“打假”已连续6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且表述语词也越来越严厉。如2018年要求,“决不允许假冒伪劣滋生蔓延”。今年则明确“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这种变化彰显了政府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诚意决心,同时亦是有的放矢,切中肯綮。

  郝世玲代表以陕西十大食药犯罪典型案件举例称,西安警方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2000万元的假鸡精案,主犯师某原本是协助警方打假的正规鸡精厂工作人员,后因高额利润制售假,10年间竟被抓了3次。何以至此?制假暴利让好人学坏,代价低廉,才导致屡抓屡犯。

  近些年,国家在打假方面创新了一些制度,如巨额惩罚、内部举报人、建立诚信黑名单、没收和全部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等,可依然未能形成实质上的威慑力,至为关键的因素依然是制假售假的暴利远高于所能付出的成本。何况当下犯罪分子反侦查手段越来越隐蔽,打假难、假货认定难,执法周期长、成本高。若不加大惩治力度,降低入刑门槛,使其付出付不起的成本,自难遏制犯罪势头,反倒会诱使更多不法之徒趋之若鹜,铤而走险。

  郝世玲说,“我当了40年的一线公安,假货屡打不绝,没人比我们公安更迫切希望减少制售假犯罪,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可打假靠执法机关、品牌权利人、消费者等任何一方都很难解决,关键在于要提高制售假的违法犯罪成本,让违法者倾家荡产、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这样才能“天下少假”。

  北大法学教授王新也曾建议从刑法立法入手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并建议最高法、最高检出台专门打击制售假行为的司法解释,从更高的国家战略角度来打击制售假行为,指导全国的司法实践。期待立法机关从完善立法入手,早日将制售假入刑,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形成严厉的法治威慑力。唯有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势头,老百姓才能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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