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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看房瞄上女房东欲做不可描述之事又改劫财
时间:2017-09-20 14:33 来源: 都市快报 点击:

像邓某这种看房变打劫,

还一劫劫“双”,劫财又劫色的,真少见。


把被害人拖至卫生间,并被捆绑拍照,

被抓后还有脸说是征得了被害人的同意,

且被害人自己也是配合的。

 

你不拿刀架人家菇凉脖子上,

人家菇凉会配合?

据上海法治报报道,

被害人林小姐是本市长宁区某商务楼单元的业主。

2015年9月26日上午,

邓某来到该房屋内与林小姐商谈租房事宜。

谁知,在商谈过程中,邓某见林小姐年轻貌美,

突然间“兽性大发”,掐住被害人林小姐颈部,

持一把美工刀相威胁并索要钱财。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林小姐强烈反抗,

将美工刀部分刀刃折断。

但邓某不依不饶仍用美工刀割伤了林小姐的颈部,

并威胁其不许反抗。

其后邓某将林小姐拖入卫生间,

将其捆绑后进行猥亵、拍照,

并欲对林小姐实施强奸,

只是没有成功。

看到这里,真想给你一拖鞋,

拍死你那满脑的精虫。

强奸未果后,

邓某从林小姐的包中劫得银行卡6张,

逼迫林小姐提供银行卡密码,

还劫取林小姐的小米手机一部,

然后逃之夭夭。

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小色狼最终还是落入法网。

只是邓某滑头得很,都上法庭了,还在垂死挣扎,

恬不知耻的说当时他与林小姐纠缠后,

因担心林小姐报案而让林小姐到卫生间,

林小姐是配合的,其进行捆绑、

拍照等行为是与林小姐商量的。

其间他有强奸的想法,后来放弃,

具体的细节讲不清。

是不好意思讲还是说不讲?

更可笑的是他表示手机是林小姐当时给他,

让他打电话给林小姐家属,

哦~你要强奸人家,

人家还主动让你打电话给她家属,

是要让你代劳说一声,有人要强奸她?

 

最后邓某还辩称自己未劫取银行卡。

他的辩护人提出邓某当时是主动放弃强奸,

属于犯罪中止。邓某拿手机是为了防止林小姐报警,

银行卡被抢只有林小姐的陈述及银行记录,

没有其他证据印证。

日前,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以暴力胁迫方法,

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

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被害人林小姐的陈述及相关书证等证据能够证实,

邓某是采取暴力胁迫的方法对林小姐进行猥亵,

且当场劫取手机、银行卡等物,

因此邓某的行为符合强制猥亵罪、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至于邓某当庭关于其实施相关行为时与被害人商量、

得到被害人配合以及在此过程中曾产生、

放弃强奸意图的辩解无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

邓某关于手机是被害人让其拿走通知

被害人家属的辩解也与法院查证的事实不符,

辩护人关于邓某主动放弃强奸,

系犯罪中止的意见,无事实依据,法院均不予采纳。

最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罪、

抢劫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并处罚金3000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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