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 " 社会少女 " 纠集 6 个广西北海市曲樟中学的初中女生,将该校一名初中女学生从学校骗至学校附近的小树林,实施 20 多分钟的群殴。更令人发指的是,这群少女还将这名初中女学生上衣扒光,扯烂内衣,并将围殴和她 " 裸身 " 拍摄的视频,上传到学校的 QQ 群 " 广而告之 "。
在遭遇严重欺凌事件后,小萍的身心备受摧残,一直停学在家,无法走出阴影,被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诊断为创伤性精神和行为异常、急性应激障碍。
施暴者将小萍按在地上殴打。视频截图
噩耗:母亲接报女儿遭围殴
6 月 22 日下午 6 时 15 分,正在店里忙活的吴大姐突然接到女儿小萍班主任的电话,说学校的 QQ 群里有人发布一个视频,视频所拍的是小萍在曲樟乡谭村小树林被围殴。接报后,吴大姐与丈夫陈大哥、曲樟中学郭老师一起四处寻找小萍未果,便决定先回家看看。
吴大姐向记者哭诉:" 我们到家时女儿已经先回家了。她吓得脸上发青,身上全是淤青和伤痕,我掀开她衣服想看看其他地方的伤势,结果发现她的内衣被撕烂了!女儿还边哭边告诉我们,她不但被围殴,还被脱了衣服拍下视频,视频可能已经发上网了。"
陈大哥告诉记者,女儿小萍今年 8 月份才满 14 周岁,是曲樟中学初二学生,平时很少与人结怨,事发前也没有任何征兆,女儿出事后夫妻俩立即带着女儿赶到学校,学校的陈副校长立即带着小萍一家到曲樟派出所报案。
调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
接到警情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出动,当天晚上 8 时许就将 8 名涉事人员及其监护人全部找到并带回派出所配合调查。
记者从陈大哥提供的《合浦县公安局曲樟派出所治安调解协议书》看到:经警方调查,6 月 22 日下午 5 时 30 分左右,小萍因 QQ 头像盗用刘某林头像一事,被陈某萱借此缘由向刘某林叙述,后刘某林叫上李某慧到曲樟乡斜坡路口,先纠集陈某萱等人胁迫小萍到曲樟中学后门谭村一小树林的小路进行殴打辱骂并拍摄录像视频。
陈大哥告诉记者,事发前,女儿小萍的 QQ 被盗号,QQ 头像被换成 " 社会少女 " 刘某林本人的 QQ 头像,曲樟中学的女学生陈某萱发现后,她就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刘某林,刘某林一听就叫了另一名 " 社会少女 " 李某慧,要曲樟中学的陈某文、陈某丽、陈某萱、张某雯、张某琳、陈某萍六名女学生一起,把小萍骗到谭村小树林后,由 " 社会少女 " 刘某林和李某慧对小萍施暴,其他人则负责拍视频。
第二天,涉事双方在民警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有 5 名当事人及其监护人在派出所当场道歉、赔偿费用,签下调解协议书,而刘某林、陈某文、陈某萍 3 人及其监护人至今仍未作出表态。
后悔:看视频才知道事态更严重
虽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但陈大哥在 6 天后看到女儿被欺凌的视频时一下就后悔了。
陈大哥告诉记者,事发后有多段视频被上传至学校的 QQ 群,学校初一到初三年级的绝大部分学生都在该 QQ 群里,女儿被脱衣围殴的视频被发到该 QQ 群后立即被大家 " 围观 ",甚至还有部分视频通过微信等途径外传,影响极其恶劣。目前他掌握的 4 段视频,就是曲樟和外镇其他熟人传给他的,并表示还有更加不堪入目的视频流出。他尝试收集视频证据时,却从警方处了解到,警方已于事发当晚责令当事人删除所有上传网络的视频。
" 当初签下协议书是因为我没看到视频,不知道事情这么严重,当我在事发 6 天后看到视频时,我非常后悔轻易签了协议书。" 陈大哥说。
视频:女儿被围殴扒衣
记者从吴大姐提供的 4 段视频看到,这 4 段视频长度分别为 8 秒、7 秒、1 秒和 5 秒。记者从第一段视频中看到,一名穿着黑色长裤、灰色 T 恤,戴着口罩的女子揪着一名穿绿色上衣女孩的头发强行抬起她的头,女孩脸上已经有多处伤痕。一名穿着格子衫、戴着口罩的女子则伸手对着女孩的脸上狠狠地扇了几巴掌;第二段视频中,灰 T 恤女子揪着女孩的头发在地上拖行后狠狠拽起来,格子衫女子随后对着女孩的后脑勺踹了一脚;第三段视频虽然只有 1 秒,但可以看到上述 2 名女子正从领口处拽着女孩的内衣往外扯;第四段视频中,女孩被上述 2 名女子按着蹲在地上背对镜头,上衣被全部掀起来,内衣后背部分已经被撕烂,女孩只能紧紧抱着双腿护住前胸,周围还有数人正拿着手机拍摄。吴大姐告诉记者,视频中 2 名施暴的女子就是刘某林和李某慧,而被欺凌的女孩正是小萍。
小萍被施暴者脱衣服。视频截图
微信:施暴者曾说 " 叫人强奸 "
吴大姐告诉记者,陈某萱跟女儿小萍是初一时的同学,之前经常到吴大姐的店里消费,因此互相认识。在事发后,吴大姐也通过微信向陈某萱了解情况。
吴大姐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她与陈某萱的聊天记录。记者从聊天记录中看到,陈某萱承认因误会小萍盗用刘某林 QQ 头像便对其施暴。暴行进行 20 多分钟后,施暴者准备离开,这时陈某文却唆使施暴者 " 把她里面的衣服都扯烂了拍视频下来 "、" 把她扔下那里的塘,丢上岭头自生自灭 "。当吴大姐问到陈某文是否在小萍被打过程中说过 " 要叫两个男的来强奸小萍 " 时,陈某萱回复 " 是说过 "。
此外,陈某萱还在微信上告诉吴大姐,是陈某文叫施暴者脱光小萍的衣服、拍视频上传,还指使施暴者只撕烂小萍的内衣,不要撕烂外套,以免被小萍的父母发现。
现状:女儿被诊断出精神问题
吴大姐告诉记者,事发后,小萍的身心遭受严重打击,精神已经崩溃,连学校都不敢去。无奈之下,家人只能带她到医院就诊,结果被诊断出精神问题。
记者从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和合浦县人民医院的诊断书上看到,小萍出现创伤性精神和行为异常,初步诊断为急性应激障碍,需要配合药物治疗。
" 女儿事发后就不肯出门、不愿说话,饭也不愿吃,整天缩在屋里哭,人都瘦了一圈。还经常半夜做噩梦吓醒,大哭大喊说自己害怕。还有两次半夜吓醒后跑去殴打弟弟妹妹。" 吴大姐哽咽着说,事发至今她每天晚上都陪着女儿、哄她睡觉,但女儿依然会半夜惊醒并号啕大哭,虽然目前已经配合医院接受药物治疗,但这也只是让女儿没有之前那么歇斯底里而已。
诊断书
进展:仍有 3 名施暴者未作表态
在过去的近一个月里,陈大哥夫妻俩为了帮女儿讨回公道,先后找了合浦县教育局、合浦县公安局等部门,他们还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北海市政法委反映。7 月 20 日,他们得到北海市政法委的答复,称该事件已经转交北海市教育局和合浦县政法委负责处理,要求陈大哥直接与这两个部门对接。
7 月 21 日上午,陈大哥拿着北海市政法委的答复文件,来到北海市教育局反映女儿遭受校园欺凌的事件。
法律人士:可追究施暴者监护人民事责任
陈大哥告诉记者,当初是在不了解全部实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调解书,目前仍有 3 名施暴者及其监护人未作表态,他希望能通过教育、司法等部门追究他们的相关责任,同时也希望通过媒体让女儿的遭遇得到社会的关注,避免再出现类似悲剧。
记者从一位资深法官处了解到,由于施暴者年龄均未满 16 周岁,因此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本案的施暴者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但不予执行,让施暴者有了 " 案底 ",以 " 震慑 " 其以后不得再犯同样错误。
小萍一方作为受害人,可以追究施暴者监护人的民事责任,要求对方撤下所有上网视频,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侵犯名誉权等费用。同时,由于受害人遭遇欺凌导致出现精神问题,受害方还可以向教育、团委、司法等部门寻求援助,再到法院起诉施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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