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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玩具枪绑架宝马车主 一审被判无期
时间:2008-06-13 17:03 来源: 点击:

       近日,备受各界关注的玩具枪绑架宝马车主案件一审作出判决,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国家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万元;追缴被告人张国家犯罪所得的一部价值4050元的商务通F98手机及现金14.2万元,返还被害人肖某。

        2007年11月19日16时许,张国家伙同张春海(在逃)在赣州市章江北大道中段,采用玩具手枪顶住头部、持刀威胁的手段,绑架独自开宝马车的被害人肖某至其出租店面内,然后将其捆绑,搜走其身上及包内现金4.8万元和商务通F98手机一部,并将其随身携带的十几张银行卡拿走。在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后,张国家将被害人的宝马轿车丢弃,随后持卡到银行ATM机等处取款。肖某挣脱绳索后报警。经查实,张国家伙同张春海绑架共抢得现金24万元,勒索60万元未遂。案发后,被告人张国家亲属向侦查机关退赃款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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