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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80后父母把出生5天的女儿卖了半个月就花了
时间:2018-01-11 10:17 来源: FM93浙江交通之声 点击:

93记者陈杨通讯员:远霞

FM93交通之声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浙江有一对父母,65000元将亲生女儿卖了之后,花半个月就将卖女的钱挥霍了3万多。今年1月,湖州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对这起“亲生父母卖儿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3月,36岁女子的王某在外打工时遇到同龄的金某。王某坦言自己生育过三个孩子,且并未离婚。

金某却表示并不嫌弃,他自己也有一个孩子,已经判给了前妻。于是,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了一起。

6月,王某发现自己怀孕了。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讲解计划生育政策:因为王某并未离婚,他们两人还各自育有子女,这个孩子生下来是没有办法上户口的。

但这对恋人并不听劝阻,反而来到湖州安吉待产。在医院待产的时候,金某就多方打听谁愿意收养孩子,并且开出上万的收养价格。

2017年3月27日,出生仅5天的女婴就被父母“送”给了一对夫妻,并收下了65000元“营养费”。

王某和金某规划得很好,4月5日,王某回老家与丈夫登记离婚。4月7日,王某与金某登记结婚。

 

两人将卖女儿的钱,用于支付医药费、来往路费、购买手机等各种生活开支。截止案发时,仅仅半个月时间,两人就花费了3万多元。

2017年1月,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拐卖儿童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承办人汪莹认为,王某、金某以出卖儿童为目的,将刚出生的婴儿卖给他人,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听劝阻,反而去打听谁愿意收养孩子?这不是拐卖儿童是什么?支持严惩的怒戳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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