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来自贵州,今年26岁,已经成家生子,前几天,妹妹跟他在微信里说,家里有急事,想跟他借几千块钱,可卢某在海宁并没有固定工作,也就没有固定收入,一边催得紧,一边手上没钱,怎么办?
6月23日晚上11点多,暂住在海昌街道某酒店的卢某看见外面下大雨,就开着电瓶车,想去碰碰运气,如果遇上没有锁门的汽车,就可以搞点钱,但是,一路拉过去,那些汽车门窗都上锁了,他觉得自己运气不好,就将车子停在火车站附近,然后一路瞎逛,来到了新中医院附近一个弄堂里躲雨,就在这时,通过楼道电灯,他发现某幢三楼一个电表箱里竟然有一串钥匙,他推断,应该就是这几个房间的,经过钥匙和锁的比对,他用钥匙顺利地进入了一个房间。
“进去了我也不敢开灯,怕惊醒里面的人,进去后,我戴上了白色口罩,在客厅里寻找值钱的东西,我借着阳台外面路灯反过来的光,看见靠阳台附近有一部手机,正在我要去拿的时候,一个女的起床,从卧室里出来。”
起床的是房间的租客,姓杨,本来以为是男朋友回来了,结果进来的是一个黑影,杨女士大叫一声,谁?!话音刚落,卢某操起随身携带的一根大约20厘米的木棍就打中了杨女士的头部,连击三下,杨女士又惊又怕,就摸着流血的头蹲下,哭了,卢某说:“不准叫。”随后从房间里抢走一个女式包,逃之夭夭,时间是在24日的凌晨2点多。
海宁市公安局硖石派出所是在24日早晨5点多接到报警电话,由于案件性质恶劣,引起警方高度关注,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硖石派出所民警与刑侦大队民警一起,展开侦破。
“其实那个时候我迷迷糊糊起床,是准备去卫生间,我并不知道家里进来了陌生人,包里钱不多,大概30多元钱的样子。”杨女士说。当民警问她为什么将钥匙放在电表箱的时候,她有点不好意思:“图方便吧,因为平时就这样放,总觉得人家不可能发现,这次要吸取教训了,钥匙还是要随身带。”
通过大量的调查,犯罪嫌疑人卢某被锁定,当天下午3点多,卢某在他暂住的酒店里落网,从接到报案到侦破,仅仅用了10个小时。
据卢某交代:“我以为包里会有很多钱,没想到只有34元钱,还有一些证件、银行卡,我拿了现金,其余的都扔掉了,就在小区附近的垃圾桶里。”
此外,卢某当晚还背了一个包,里面放有美工刀、木棍、绳索以及透明胶:“如果对方要反抗,我就用绳子绑住他,用胶带封住他的嘴。”
当警方问及他的作案动机时,卢某说:“我妹妹向我借钱,还有我爸爸马上要过生日,我想给他买件好点的生日礼物。”目前,卢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海宁警方刑事拘留。
来源:海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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