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入室抢劫100元被起诉 或面临10年刑罚
时间:2017-02-15 14:17 来源: 新京报 点击:次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 通讯员房龙)去年5月,保安马某某入室抢劫了100元钱后被抓获。新京报记者今日获悉,北京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马某某提起公诉。检察官表示,因入户抢劫的起刑点高,被告人可能面临10年以上严厉刑罚。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25岁)在京从事保安工作。2016年5月2日凌晨2时,马某某酒后窜入朝阳区某小区,爬进二层住户沈某某(男,79岁)、周某某(女,75岁)家中,威胁二位老人不许出声并打了沈某某一记耳光。翻找财物未果后,马某某借酒劲去撬隔壁住户的门均未果,被害人周某某趁机给儿子打电话要求其报警。此时已近清晨,马某某抢劫了被害人随身携带的100元人民币后逃走。警察到达现场后,根据遗留线索锁定马某某并迅速将其抓获。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入户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犯罪所得虽然仅有100元,但仍可能面临10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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