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行政处罚证物 杭州男子被拘
时间:2018-04-20 11:44 来源: 澎湃新闻 点击:次
因为偷走用以行政处罚依据的证物——一条从西湖里偷钓的重8.72斤的鳊鱼,烧烧吃了,50岁的杭州市民谢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天。
3月23日深夜,西湖水域管理处执法队员巡湖时发现有人在曲院风荷内塘偷钓,刚钓起一条硕大的野生鳊鱼,经称重有8.72斤。鳊鱼是常见鱼种,但如此硕大的野生鳊鱼连常年在景区巡逻的执法队员都觉得稀有。
根据《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除规定的垂钓区外,西湖禁止钓鱼、虾等水生动物。
在将偷钓者带回办公室做笔录时,执法队员接到举报电话,说有人在“印象西湖”水面偷钓。巡逻队员留下两人,其他人赶到“印象西湖”附近,却没发现举报人说的情况。
等他们返回,原本留在执法车上的大鳊鱼不见了。
通过查看监控,执法人员很快发现偷鱼者——“老相识”谢某,是个“偷钓专业户”,此前因在西湖偷钓多次被处罚。
监控拍下了谢某偷鱼的过程:悄悄靠近执法车,捞起鳊鱼塞进塑料袋里,迅速逃离。
由于被偷的鱼是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证物,水域管理处将监控证据送到灵隐派出所。谢某无业,又居无定所,警方4月16日将其抓获。
据谢某交代,3月23日夜被巡逻队员查获的偷钓者刘某是他“钓友”,被查后趁执法队员不备,给他打了个电话。
钓鱼这么多年,谢某从没在西湖里见过这么大的野生鳊鱼。他先来到水域管理部门所在地附近,打了个假的举报电话,支走大部分执法人员,再偷走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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