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时间:2007-06-11 16:11 来源: 点击: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1)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2)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1)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2)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