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的行政处分
时间:2007-06-09 14:55 来源: 点击:次
人民警察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人民警察(含监狱人民警察)行政处分的条件是:
(1)人民警察有违纪行为。违纪行为主要指警察法第二十二条和监狱法第十四条列举的行为;
(2)人民警察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
人民警察(含监狱人民警察)行政处分的条件是:
(1)人民警察有违纪行为。违纪行为主要指警察法第二十二条和监狱法第十四条列举的行为;
(2)人民警察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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