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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校长以扩建学校为名非法集资4000多万元
时间:2013-04-16 09:29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800多人被骗,涉案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日前公安雁塔分局成功侦破一起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事学校校长刘某及财务人员被抓,目前已移交检察机关。

高息为饵 不少市民上当

一年前,80岁的西安市民汪师傅晨练时遇到一个业务员。该业务员说,如果有闲钱可以投资给“西安利民技术学校”,利息最高可达20%。汪师傅信以为真,考察学校规模后,便签订了4份投资合同,将21万元交给业务员,合同上有学校负责人刘某的名字。

“一开始拿了一些利息,有一万多元。”汪师傅说,后来对方就不给利息了。经询问,好多人的利息都没拿到,再联系学校负责人时,电话已关机。为此,一些受骗者将学校负责人刘某告到法院。

后来,法院不断接到类似案件。由于超过了民事纠纷范畴,2012年5月9日,雁塔区人民法院将“西安利民技术学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移交给公安雁塔分局进行调查。

警方调查发现,这个学校在2007年已创立,学生有1000多人,后来刘某为扩大规模进行非法集资。民警先后传唤多次,刘某均不到警方处配合调查。

被抓之时 身上仅有几十元

2012年6月12日,警方在西安一茶秀内将刘某抓获,其身上只有几十元钱,后来其财务人员也被抓获。

经警方调查确认,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西安利民技术学校负责人刘某伙同招聘来的业务员,以学校借款助学扩建校园的名义,用半年20%~35%的高利息为诱饵进行融资,将所集资金用于征地、购置房产、购买豪华车辆等。

嫌疑人刘某以办学为名,招聘业务员并通过他们在老年人较集中的公园、家属区等地以高息为饵,向退休老年人及城中村改造获补偿的农民进行大肆宣传。

为逃避法律责任,犯罪嫌疑人有意规避非法吸存等违法行为,在合同中只体现合法的利息分成,剩余部分利息当场兑现来掩盖非法吸存的真相,使受害群众当即获益而放松戒备心,为进一步吸存作掩护。

截至今年4月,该案整个调查才办结。截至目前,报案者800余人,涉案资金4000余万元。涉及陕西的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兴平以及浙江杭州等地,受害群众多为离退休中老年人和城中村改造获补偿款的农民等。

学生已分流 学校处于停办状态

昨日下午,在公安雁塔分局经侦大队,记者见到了刘某。对于非法集资一事,刘某自称是“好心办了坏事”,只是在扩大学校规模,并且利用这些钱在阎良征了地,也在西安买了办公场所。

刘某说,他不直接去集资,而是找了两个人,由他们找来一些业务员吸收存款。后来有些项目没弄成,如果弄成了,也不会落到今天的地步。

警方称,案发后由于资金链断裂,刘某学校教职工也先后离职,1000多名学生先后分流,学校处于停办状态。

目前,刘某及其财务人员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雁塔警方10个月侦查14起非法集资案

涉案3亿元 5000人被骗

据公安雁塔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从去年6月以来,他们已受理或立案侦查涉众型非法集资案14起,涉案总金额3亿余元,受害群众达5000余人,大多为西安、咸阳、宝鸡等地的中老年人。

“这类犯罪有很大的欺骗性。”民警称,涉嫌犯罪的企业、公司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齐全,使他们从事的非法经营和经济犯罪活动披上了“合法”外衣,具有很强的蒙蔽性;而且犯罪嫌疑人把“回报率”定得很高,超高额的经济收益具有很强的诱惑性。

与此同时,部分群众缺乏法律意识和理性心态,幻想“一夜暴富”;也有少数人明知是投资陷阱,仍抱有侥幸心理,冒险参与;尤其是一些担保人,为了获取优厚“提成”,甘愿充当犯罪嫌疑人的“帮手”,大肆鼓吹“理财”致富的门路,结果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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