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小经理,买衣服要到青岛海信广场,一花就是数万;60多万租了四部车,其中一部是宝马;心血来潮就跑趟广州、北京、上海,最少扔上三四万……
本报滨州5月4日讯(记者 王进军)滨州某大酒店业务经理王某,利用自己与客户结算的便利条件,疯狂截留酒店货款用于自己挥霍,从2007年开始到案发被捕,利用职务侵占和骗取来的200多万元钱,已经被他挥霍得只剩下1300多元。
从2007年元月开始,王某应聘担任滨州某酒店业务经理,由于该酒店刚开业,各项措施不健全,给了王某可乘之机。一次,王某从某单位要回一笔招待款,和酒店会计一同到银行存款。因为当时酒店还没有自己的账号,便将款项打到了王某个人的账号上。王某一看支票上没填写单位,便多了个歪心眼。以后只要要回钱来,他都填写上自己名字打到自己卡上,酒店催得急就给点,其他就全部供自己挥霍。三年时间,仅目前统计数字就达200多万。
2010年4月,该酒店总经理在与一名熟悉客户交谈中,偶然得知客户从来没有欠过酒店钱,但是又从没见过该客户的结算款,于是打电话向王某询问,正在广州进货的王某一听,以为事情败露便慌忙逃逸。找不到王某下落的酒店这才报了警。
滨州市开发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接警后,一方面迅速落实被侵占款项额度,另一方面在网上展开通缉并对王某可能落脚点展开布控。5月2日,在河北石家庄火车站将准备再次外逃的王某抓获归案。
据王某交代,他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钱财以后,立马开始“阔气”起来,买衣服要到青岛海信广场,一次就花数万元;租车,一下租了四部,分别是宝马、马自达、本田、凯美瑞,仅租车费就花了60多万;逛夜总会,只要叫一声“王总”,动辄几百块甩出;晚上喝完酒心血来潮,开车来到济南机场,不是广州就是北京、上海、大连等,一个来回三天,最少也得三四万。在逃期间,王某在石家庄还住在有名的“浴都”。200多万元就这样被花了个精光。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