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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为办学许诺高息两年借款3883万(图)
时间:2010-05-27 11:2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包工头为办学许诺高息两年借款3883万(图)
庭审现场

  包工头投资办学当校长陷高息借款漩涡 24日受审被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没有办学经验的建筑包工头李明东,一夜之间变身成一校之长。他坚信办学是一个很好的投资项目,失败只是因为“债主逼得太急了”。

  2006年开始,李明东接手宜春市创新科技学校,两年间以高息为饵先后向23人借款共计3883万元,最终引发1000余名学生被迫转学、80余名教职员工讨薪无门、学校被停办查封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5月24日,宜春市袁州区政协委员李明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宜春市中院开庭。

  “提级”开庭

  “外行校长”受审

  5月24日9时,李明东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在宜春市中院准时开庭。

  这是一场被“提级”的公开庭审,主审法官和公诉人分别来自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和区检察院。此前,按照正常程序,县、区级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一般放在县、区法院开庭。选择在市中院开庭,正是基于此案案情重大复杂,涉案金额巨大。

  “带被告人李明东出庭!”9时05分,随着审判长的传唤,身着298号看守所马甲的李明东出现在法庭上,他分别向审判长和旁听席上观众鞠躬。

  法庭上,公诉人除宣读了对李明东的起诉书外,还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将公安机关侦查的询问笔录扫描成照片,直观地展示了李明东两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多组客观行为证据。

  引起旁听席观众注意的是,这位现年49岁的中专学校校长,其工作经历完全与教育不沾边。

  投资办学

  为借钱不惜许诺高息

  事情要追溯到2006年初。

  创办于1993年的宜春创新科技学校,是一所民办的中专学校。2001年,该校迁到宜春市城北工业园区,占地约200亩。2006年,建筑包工头李明东全面接手创新科技学校并担任法人代表,同时承接学校所有债权债务,当时在校生仅200余名。面对生源的下滑颓势,李明东认为是学校的硬件跟不上所致,要扭转局面就须外树形象,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一位曾在创新科技学校当过老师的旁听者向记者回忆,曾有一次,李明东以校长身份在学校会议上口头表示:“我一定会把学校变成赚钱的学校,成为宜春市最好的民办学校。”在场的一些老师心里嘀咕:“这个什么都不懂的校长,凭什么夸下如此海口?”

  而当时,创新科技学校的外债高达287万元。李明东“接盘”后,并没急于归还旧债,却是十分迫切地向亲朋好友借钱。

  2008年2月的一天,李明东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在搞绿化工程的本地老板吴伟,提出借20万元,许诺两个月后归还22万元。

  为了让对方相信,李明东出具了一张写有“借款22万元”的借条,并加盖了学校财务公章。两个月后,吴伟如约拿到了22万元,李明东“借钱还高息”的好事不胫而走。

  疯狂之举

  两年“吸金”3883万元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愿意借钱给李明东的人,大部分是不相识的百万富翁。这些人能将钱放心地借给李明东,是基于他一次次十分诱人的游说。

  一位不愿具名的受害者告诉记者,李明东曾对他说:“我的学校只要硬件上去了,办学规模肯定扩大,将来达到3000余名学生,每年的办学利润在1000万以上,不愁还不了钱。”

  一些人看到李明东有所这么大的学校在这里担保,认为他肯定跑不了,于是主动借钱给李明东。李明东允诺月息在3分至1角之间,已远远高出银行同期利率几十倍。

  此后不久,李明东急着四处“找钱”发教师工资,在允诺月息1角的诱惑下,一位女老板一次性向李明东打款100万元,李明东每个月支付10万元利息给对方。

  公诉人在向法庭展示第一组证据中,列举李明东在2006年至2008年5月,先后向23人允诺2%~10%的高息,非法吸引资金3883万元。其中,最高的一笔是李明东向其战友借的,高达1200万元。

  而更为惊人的是,在诱人的允诺下,利息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截至2008年10月李明东案发时,累计利息高达1000余万元。

  为躲追债

  区政协委员携30万出逃

  “在当时的环境下,李明东能把创新学校接下来,并且办得有所起色,还是功不可没的。”宜春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简称“社管处”)高处长告诉记者,李明东接手后,一心想把学校形象树起来,在他手上建了几栋教学楼并翻新了操场,配置了电教室。

  2007年,创新学校招生人数达到2000多人。当年,获得宜春市教育局颁发的“全市办学先进单位”。李明东也成了“办学模范”,凭借这份“业绩”,他还当选了袁州区政协委员。

  盛名之下的李明东,依然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不断借钱高息偿还。但失信于人的李明东,不断有债主上门催讨钱,从而导致资金链条断裂。

  “李明东借走我的钱后,根本就没还过本金,更别谈利息了!”一位李明东曾经的好友先后借给他90万元,案发至今未拿回一分钱本金,两人一度翻脸。对于更多不相识的债主,李明东选择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债主拿着盖有创新学校公章的借条堵住学校大门,到市教育局、市政府上访。

  而一些“有手段”的债主,挖到李明东在宜春的藏身之处,使出非法拘禁的方式,逼迫其还钱。2008年10月,李明东携30万元秘密出逃。2009年10月9日,李明东回到宜春选择向公安机关自首。

  事件影响

  学校办学资格被取消

  创新学校“高息借款”风波,并未因李明东的归案而停息,反而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2008年10月至2009年5月间,因债主多次围堵学校大门,造成学校无法正常教学,宜春市教育局不得不介入此事。

  “我们把创新学校1000余名在校学生转入到宜春另一所中专学校就读,对于80余名教职员工,采取双向选择方式安顿他们。”宜春市教育局社管处高处长告诉记者,对于李明东拖欠的教职员工工资,市教育局承诺,等学校资产评估拍卖后优先发放。

  2009年5月,宜春市教育局作出处理结果:决定撤销创新科技学校办学资格。如今,创新科技学校校舍已暂借给袁州区三阳中学使用。

  控辩交锋

  是否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李明东一案庭审持续近3个小时,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不过,法庭上,控辩双方“交战”十分激烈。辩护人在询问李明东时,指出李的出逃不是为了躲债,而是害怕被非法拘禁,因为他有还款的意愿和行动。此话一出,立即被公诉人当庭制止,指出辩护人存有诱导性质。随后,在发表辩护词中,辩护人指出,李明东借款高息偿还属“民间借贷”关系,根本不构成“非法吸引公众存款”一罪,并称李明东也是“高息借款”的受害者。

  公诉人则表示,李明东向不特定23名公众许以高利息,吸收3883万元巨额资金行为,是对金融秩序的漠视和侵犯,使众多受害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当庭请求依法严惩。

  公诉人还披露,李明东对于获取的钱,仅一部分用于还款和学校建设,很大部分是用于享乐。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李明东意图在于利用学校平台进行社会融资,从而进军房地产开发。

  庭上,李明东坚称自己“对教育事业是全心全意地投入,所借的钱80%都用在学校上,眼看着学校要走出困境,但是债主逼得太急了”。

  “李明东之所以走上法庭被告席,是他的心并没放在教育上。”宜春市教育局一位官员这样感叹道。(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文/图 运锋 首席记者徐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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