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向东 报道/摄
本报吉林市讯 近几年,为了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 有利于劳务输出,国家每年都拨专款对农民工进行培训,4月23日,记者对永吉县万昌镇农民工培训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该镇劳动保障所(以下简称劳保所)却用假培训、“枪手”替考和假安置等形式套取国家的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而农民根本没有被培训。
[举报]
套国家补贴
日前,本报接到群众举报称,永吉县万昌镇劳保所在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按照规定,应该是农民本人参加镇里的这项培训,然后上级部门再将培训补贴约190元发放给劳保所,培训结束后,劳保所推荐就业的,国家再发给职业介绍补贴70多元。培训期间,国家还给300元类似误工费的钱,困难的农民工还发给300元的补贴。而万昌镇劳保所却让各村的协理员将农民的身份证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拿到劳保所,从中挑选符合要求的农民的身份证进行复印并报名,同时将身份证的照片拍下来作为培训证书的照片,然后找人充当“枪手”,再租学校教室进行考试。考试的时候告诉“枪手”不写姓名,考试结束后,他们再按“被培训”者的身份证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然后由劳保所的人评卷,为了防止被查出来,评卷的时候,规定不允许有百分出现。由于找不到那么多“枪手”,他们干脆把卷子拿回来自己答。然后将成绩写到证书上,再送到上级部门盖章发证。之后,再伪造被“培训”者的签名,以此套取国家的补助费用。而实际上这些农民根本没有被培训。据举报者讲,2007年,他们“培训”了(农民工)餐饮服务人数167人,(农民工)仓储保管86人。2008年“培训”了(农民工)砌筑工人数200人;(下岗职工)服务员70人。而且这些农民工据称都是有接收单位的,这样算起来,被套取的钱应该是不少的。
[破绽]
电话是假签名相似
在举报者给记者提供的一份写有“温暖工程李兆基百万农民培训人员登记表”上记者看到,培训日期为2007年8月12日到2007年9月17日,培训的专业为餐饮业,培训日期为35天,补助标准为每人300元。就业单位为永兴园酒楼、永红酒楼和吉林玉汤泉度假有限公司等单位。表的后两格是学员的联系方式和学员签字。在一份写有“职业技能鉴定日常监管台账”表上,同样留有每个农民工的联系电话和鉴定补贴金额每人300元。记者拨打“职业技能鉴定日常监管台账”表上该镇施家村三社一个叫杨永生的村民家的电话,可电话另一端提示该号为空号。记者找到其询问这个电话号是否是他家的时,对方告诉记者,他家的电话号不是这个号。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其他表上的几个电话号,得到的答复多为空号。此外,学员签字很多笔迹相似。
[农民]
根本就没有被培训
那么,农民们是否真的像举报人所说的那样,没有被培训呢?记者按照“温暖工程李兆基百万农民培训人员登记表”和“职业技能鉴定日常监管台账”表上标注的村民所在村屯进行了暗访。记者首先来到了该镇朱家屯四社,找到了“被培训者”邵占峰的家,他不在家,不过他的母亲很确定地告诉记者,邵占峰2007年绝对没有被培训过,而且表上的电话号也不是她家的。在该屯,记者又找到了一位表上标明叫刘丽的“被培训者”,她看了表后肯定地说,自己没有被镇劳保所找去培训过,表上的手机号也不是她的,她也从未使过这个号码,她是做过服务员,但没在表上所说的就业单位——永兴园酒楼干过。
随后,记者又在镇里一家药店内找到了该村会计的妻子方淑华,询问其是否在永红酒楼干过,40岁的她告诉记者,她根本没在该酒楼干过,也没被镇劳保所培训过。该镇施家村三社的杨永生和永远村四社的贺守民也称,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被镇劳保所培训为仓库管理员的事。该镇玉华村三社一位村民说,表上所说的村民王亚茹被培训的事,不用问其本人,她就能证明王亚茹没被培训过,因为王亚茹已经嫁到长春双阳10多年了。而按照规定,所有被培训的对象都得拿着身份证原件去报名才能够通过,那么这些人没有报过名和被培训过,他们的身份证是如何到了镇劳保所里的呢?就不得而知了。在记者调查的这些人中,除了该镇玉华村二社的叫陆玉光的村民拿出了职业技能鉴定书外,其他人根本没有,不过她的鉴定书鉴定时间为2008年1月28日,发证时间也是这个日子,但她却告诉记者,她是在当年3月份被培训的,2009年发的证。也就是说,她还没被培训就发了证。
[接收单位]
根本不认识
被培训的人
随后,记者来到了该镇的永兴园酒楼和永红酒楼,核实表上村民是否在那里就业过。永兴园酒楼和永红酒楼的女老板看了看表上标注的在她家酒楼就业的人员名单后,肯定地说,这些人没有一个在她们那里干过。
[小“枪手”]
在镇中心校替考过
记者几经周折后,打听到一位现在该镇十二中二年级上学的一位学生曾经在2007年当过“枪手”。当日,记者在该校找到了这位小“枪手”。“听说你以前给镇里劳保所组织的农民工培训考试时,替过考。”“是替考过,是我妈妈找的我替考的。”“上次替考,他们给你多少钱?”“没给钱。”“考试的题你会答吗?”“没事,前面有老师讲,下面就根据老师说的答题就可以了。”“以前,替考时也在这个学校吗?”“不是,是镇的中心校。”对于考试的时候,是否在卷上写名,她称自己记不得了。
[劳保所所长]
没有培训给钱的事
2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永吉县万昌镇劳保所,所长王剑告诉记者,他们那里不存在假培训和找人替考的情况,更不存在“枪手”不够用,把卷拿回所里答卷,之后再按照报名者身份证填写姓名和不允许满分卷存在,也不可能替学员签名。他们培训的农民工都是各村的协理员发动,村民自愿参加的。他们劳保所的工作归永吉县劳动保障局指导,服务的是本乡镇。考试和培训及学员身份的认定都是局里负责,
他们只负责组织培训。每年局里都给他们一些培训任务,同时给一些辛苦费,这些钱主要用于学员身份证复印、照片、卷子和学员来考试时的交通费用及饭钱。而培训,不收农民工一分钱。也不存在培训一个学员局里给190元一事,更不存在所谓的300元困难补助费一事。对于有人反映的事情,他认为是该人对他的打击报复,诬告他,因为今年年初,他们有一个协理员镇里没有聘,可能引起该人的不满,但这和他没关系,因为用人的权力归镇里,不归他管。说到套取上级拨的补助款,他称可以公开账目,看看到底钱用在什么地方了。
[永吉县劳动保障局]
好政策与现实脱节
对此,永吉县劳动保障局下属局就业局的赵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具体情况他不知道,因为他不主管此项工作,当年主管此项工作的人已经退休,而且到南方去了,不过政策性的东西他是知道的,比如培训一个农民工国家给190元的培训补贴,安置一个农民工国家再给职业介绍补贴70元。但对于300元的困难补助,他没听说过这笔钱。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万昌镇出现这样的情况,不是一个单纯的套取的问题,还有其现实存在的问题。因为上级部门每年都会给他们下拨一些任务让他们来完成,永吉县每年有2000个农民工培训任务。可是要靠农民自觉来参加培训,农民谁也不愿意坐一个月或三个月的课堂,或者说没人愿意来,有的地方都出现了为了让农民参加考试,劳保所车接车送,中午还得供饭的情况。所以说,上级的政策是好的,可具体执行起来有很大的难度,而任务还得完成,因此就会出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