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北北)2月25日,市民陈女士驾车去购物,20多分钟后,发现车内45万余元巨款被盗。警方调查发现,盗窃者正是陈女士朋友汲某的男友秦某等人,他们数次跟踪陈女士,利用汽车干扰仪使陈女士无法锁车,实施盗窃。日前,秦某、武某、张某3人被海淀检察院批捕。
巨款被盗 车无被撬痕迹
2月25日中午,家住海淀世纪城的李女士驾车到超市,锁车时她看到车灯闪了一下。购物回来后,她打开车后备厢发现45万余元巨款不见了,车辆没有被撬痕迹。
李女士介绍,她经营一家加油站,平时总把现金放在后备厢内。侦查员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李女士停车后,一男子轻松打开后备厢拎走手提袋,未曾打开看袋内所装何物。
侦查员据此分析,盗窃者目标明确,为偷走李女士财物蓄谋已久。监控显示,李女士车后有一辆捷达车。通过对比,与捷达车主武某联系密切的男子张某正是拎包者。
3月5日,武某和张某被控制。侦查员起获20多万元现金和一个汽车干扰仪。武某、张某承认盗窃陈女士车内巨款事实。而陈女士车内有现金,是秦某告知他们的,秦某的消息来源于女友汲某。随后,秦某、汲某被控制,起获赃款10多万元。
好友透露后备厢藏钱习惯
据了解,汲某为陈女士好友,交往时,汲某了解到陈女士总把巨款放在车内。此后不久,汲某把陈女士的这个习惯告诉男友秦某。
张某今年22岁,秦某25岁,两人是同乡。从秦某口中得到消息后,张某找到武某,为防止被查获,两人先偷了一副宝来和一副捷达的车牌,套在武某的捷达车上用于跟踪陈女士。经过4次“踩点”,张某和武某趁陈女士在超市停车购物之机,使用汽车干扰器阻止陈女士锁车,随后盗走45万余元巨款。
日前,秦某、张某和武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批捕。警方介绍,打开汽车干扰仪,50米范围内的汽车都不能用遥控钥匙锁住。车主锁车时,应拉拉车门检查一下,以防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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