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指公诉人曾以轻判诱供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上午,张江友涉嫌诈骗一案,在高明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但未宣判。
东莞市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某部门经理张江友,身家超过300万,却于去年8月3日被佛山高明区检察院批捕,原因是他涉嫌诈骗3600元。此案于今年1月12日,在高明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昨日,在庭上,张江友突然曝出,本案公诉人曾叫他认罪减刑。公诉人也当庭承认此事。
公诉人到看守所里诱供?
庭审中,张江友还向法官说,今年3月4日,本案公诉人和一名民警曾到看守所找过他,他们对张江友说,“你是做过的,认了吧,你收入那么高,又不是没钱,你把骗的钱退了,判8个月就出来了,现在已经关了7个月,很快就能出去。”
张江友的这一番话,让旁听的家属很震惊。而公诉人也当庭承认确实说过此话,但公诉人表示,这样做是想让张江友明白,根据法律规定,积极退赃、积极认罪是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的,并无其他意图。
辩护律师认为,这是在诱供。他说,公诉人完全不应该跟被告人谈及刑期的问题,因为只有法官才有资格作出判决。
为何不让同案犯出庭对质?
在昨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提交了9份补充侦查的证据。其中,同案犯黎财友的笔录有两句这样的话,“我看的只是照片,我不敢百分百确认那就是张江友,觉得那些照片和张江友有七八成像”、“那个张江友是戴眼镜的”。
对此,张江友的辩护律师称,张江友仅看报纸时戴老花镜,这就能否定被告张江友与作案的“张江友”不是一个人,同时,黎财友的数次辨认都只是觉得像,但到公安和公诉人手里就成了百分之百,这一点公诉人是完全错误的。
黎财友的最新笔录里还说“看到真人肯定能认出来”。对此,张江友辩护律师称,为何辩护人申请数次,要求黎财友当庭对质,却得不到实现。
在庭审结束前,张江友和辩护律师再次要求黎财友当庭对质。此时,合议庭的一名法官问:“如果黎财友过来当面辨认,并且指认你就是骗子‘张江友’,你是否会认罪?”听到此话,张江友非常激动,说他没有做过的事,绝不认罪。
该法官说,鉴于张江友的情绪,没有必要让黎财友出庭辨认。辩护律师则认为,如果黎财友是被人教唆的,怎么办?法官应该根据事实和证据来判案,而不应该对犯罪嫌疑人做这种假设。(记者 林朝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