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故意传播网络病毒”假案
2005年,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市公安局网监处递交防病毒软件研发备案报告,网监处几名民警到公司进行资质调查。调查1个多月后,警方将公司副总经理田某刑事拘留。
网监处随后发布新闻,称北京警方破获“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称“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在互联网上运行多种病毒,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网络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据《科技日报》报道,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是瑞星杀毒软件的原设计者和发明人刘旭创办的。案发时,微点公司正在准备杀毒新产品。于兵的调查就是受瑞星公司的请托,于兵还找到两家公司出具虚假损失证据材料。随后,于兵指使他们到北京另外三家杀毒软件公司,让三公司出具虚假的“病毒爆发”材料。因为于兵的调查,微点公司的软件产品未能上市销售。
2007年5月,微点公司负责人刘旭向最高检等部门举报,当年11月,海淀检察院对微点公司副总田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08年,北京市相关部门认定“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是假案。
瑞星公司一副总被批捕
刘旭举报的当年,于兵潜逃到南非,后被劝返回国。2009年2月,于兵被立案调查,涉案的瑞星公司副总裁赵四章被批捕。
市检一分院起诉于兵认定,于兵收受贿赂后,徇私枉法调查微点公司,同时还贪污单位公款。检方认为于兵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昨日,微点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于兵的三宗罪全部与调查微点公司有关,瑞星公司给微点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微点公司将在于兵终审后,向瑞星公司提出索赔。
瑞星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下午表示,还没有接到于兵受审的消息,于兵案件最终是否与瑞星公司有关,需要以法院的终审为准,瑞星公司对此事不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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