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经济犯罪>
司机偷油罐车卖油后短信告知单位弃车地
时间:2009-04-06 11:09 来源: 点击:

  “只想偷油,不想偷车”的某石化公司司机周良俊偷油后,让同伙给车队队长发短信告知弃车地点。记者昨天获悉,大兴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周良俊有期徒刑13年,同伙周现全被判12年。

  周良俊是四川来京务工人员,在大兴区某石化有限公司任司机,专门开货运卡车运输公司的基础油。工作期间,他发现公司车队的管理较为松散,便与老乡周现全商量偷公司的基础油。2008年2月27日凌晨,周良俊从公司院内开走一辆油罐车,交给周现全,让他将油送到联系好的废品店老板张某处卖掉车上的油,获利15万元。

  销赃后,周现全按照周良俊的要求,当日早晨将空车丢在五环路狼垡入口处,并用新买的手机号给车队队长发短信告知该车所在地。当日,周良俊照常去公司上班。车队队长收到短信后,还以为是有人在开玩笑。当有司机来报告油罐车丢失时,公司按短信所指去找车,发现车在油已空,立即报警。警方通过短信这条线索,于3月14日将周良俊与周现全抓获。

  庭审中,周良俊说,他只想偷油,不愿公司的车辆丢失,就想到给队长发短信的办法。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