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名公务员与前妻离婚后,法院判决他应支付妻子相关款项共计9万余元,但收入颇丰的他却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拒付该笔款项。前天,禅城区法院邀请了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该案的执行过程。
拒绝还款被拘15天
2005年10月,就职于佛山市工商部门的陈某和妻子毕某离婚,双方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发生了争议。禅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陈某支付给妻子33万多元,但陈某坚持拒绝履行支付财产义务。
毕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6年9月底,禅城区法院要求陈某如实申报财产状况,但陈某总是以法院可以执行自己存放在电缆厂的110多万元资金为由,转移隐匿财产,对抗法院执行。但根据法律,陈某将资金投入电缆厂后,电缆厂作为独立法人拥有对该笔资金的管理权,法院无权直接执行。法院多次向陈某解释个中道理,但陈某拒绝接受。
两个月后,法院强制冻结陈某的工资账户,并查封其名下的房屋和配套车房。不料,陈某向单位申请更改工资账户导致该账户再无款项汇入。法院只好以陈某未如实申报财产、恶意逃避执行为由,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邀请人大代表进行劝导
今年6月,陈某终于向法院提供新工资账户。但当法院前往银行冻结账户时,发现该账户原本存有的8万元早已被人分五次提走,账户上的余额仅为71.70元。而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此案经过一审、二审及市中院再审改判,陈某最终被判决向毕某支付9万多元。算上禅城法院已经冻结的5万多元资金,陈某只需要再拿3万多元就可以了结该案。不料,收入颇丰的他依然拒绝还款。
面对这起棘手的财产执行案件,禅城区法院只好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希望通过第三方劝导机制,尽快陈某尽快还款。
将发函单位要求给予处分
前天上午9时,陈某与前妻一起来到了法庭。至当天上午11时,陈某始终不愿执行财产支付义务,法官宣布休庭。
禅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谢恒崧表示,如果陈某还是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法院将会发函给其工作单位的上级单位,要求对其进行处分,并向其工作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该单位协助法院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