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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涉嫌受贿130万受审 将72万藏于下属家中
时间:2008-12-17 17:09 来源: 点击:

  昨日上午,原渝北职业教育中心校长吴现才,因涉嫌受贿130余万元,在市一中院受审。庭审中,吴称,自从收钱后,他一直在不安中度过。据悉,因吴现才担心受贿被查,他收的钱有72万元都藏于下属家中。

  检方指控称,2006年7月,渝北职业教育中心修建操场,在招投标后,肖某的建筑公司中标承建了该工程;同年11月,该教育中心的下属产业——宏达金刚石厂的5个厂房修建工程也被肖某承建。上述两项工程工程款一共是两千余万元。经查,肖某在进行上述两个工程期间,从去年2月至今年5月,先后十余次向当时任该中心校长职务的吴现才行贿130余万,以感谢吴的关照。检方说,肖某除了以上行贿外,还于今年9月,在工程完工后,在吴某女儿结婚时,给吴行贿6000余元。

  “每次收钱的时候,我都是胆战心惊。”昨日庭审时,吴现才说,这些钱,本来他都不想收的,但是对方找的中间人是他的一个领导,因此,为了顾全大局,他才收下这些钱。吴现才还说,他知道受贿总有被查的一天,所以他把收到的72万现金,放在了同住一栋楼的下属家中,今后一旦出事就拿出来还。

  据检方介绍,今年9月,吴现才在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后,主动投案,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退还了藏于下属家的72万元受贿款。据了解,吴现才藏钱的地方,一直无人居住,吴现才一直是在帮对方照看房子,所以有该房的钥匙。

  在昨日的庭审中,吴现才的辩护律师辩称,吴现才确实收了钱,但他并没有给学校和工作单位带来任何的损失,并且肖某在送钱的时候都是表示,是感谢吴对工作的支持,因此肖某所送的钱应算是礼金。

  对于被告方的辩解,检方认为,无论是否给单位造成损失,只要是以职务之便牟取利益,都应属于受贿。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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