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山王氏三兄弟为首的敲诈勒索团伙勾结城管人员,长期在107国道拦车敲诈钱财34万余元,收取保护费20余万元。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王山有期徒刑14年,其兄王海被判15年,其弟王林获刑两年半。法院同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房山城管大队良乡二分队原队长霍立军有期徒刑3年6个月,原一分队队长韩玉山2年6个月有期徒刑,原一分队党支部书记孟令军2年3个月有期徒刑。
今年37岁的王山曾因强奸罪被判刑,后经营“交安”停车场和“佳运通”停车场。王山的“佳运通”停车场开在107国道旁,是良乡城管一分队、二分队查扣车辆的指定停车场。按正常程序,城管将查抄的遗撒车辆暂扣到停车场,停车场只能按照每小时2元的标准收取停车费。而王山的停车场规定,大货车每天收费300元。
2003年3月到2006年8月,王山与房山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良乡二分队队长霍立军,一分队队长韩玉山,一分队党支部书记孟令军等人相勾结,利用城管人员在良乡镇附近的107国道查处货车遗撒等执法行为的机会,先后指使手下十余人强行拦截、扣押车辆1819次,并将所截车辆强行停入王山的停车场,收取高额停车费,共计非法获利34万余元。每次非法获利后,王山等人按事先约定将高额停车费的50%返给霍立军、韩玉山、孟令军等人。
一名被多次拦截的司机证实,每当城管拦车时,司机要是不下车,王山的手下就把司机拽下来,拿走车钥匙,如遇司机锁车他们就撬车门,或者扎油管、拔油管。如果司机不停车,这些人还用砖头砸车,并对反抗的司机大打出手。
利用王山勾结城管查扣车辆的机会,王山的哥哥王海和弟弟王林还向个体运输户收取保护费,每辆大货车每月1500元至2000元。为保证自己的车不被拦截,车主不得不每月交这笔钱。其中,王海收取28万多元,王林收取2万多元。据城管队员说,在良乡一带,凡是前风挡上有“王林车队”牌子的大货车都是向王山的弟弟王林交过保护费的,城管一看就放行。
除此之外,王山的手下还参与良乡城管的其他执法工作。2005年3月,王山的几个手下随良乡城管一分队孟令军到良乡大学城扣黑车,结果1人在大学城门口被黑车司机打伤,王山带着十余名手下前去报复。法院认为,霍立军、韩玉山、孟令军均与王山构成了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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