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己分管城建和拆迁工作的便利,如皋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单定方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大肆索贿、受贿,无论是美元、人民币还是汽车、家具,他是来者不拒样样都收,今年5月,单定方最终“落马”。12月9日上午,涉嫌受贿达500多万元的单定方一案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不日将作出判决。
今年42岁的单定方曾是一名年轻有为的干部,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34岁时就已是副处级干部,曾担任南通崇川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此后,他又先后担任崇川区委常委、副区长,崇川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崇川区东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指挥部总指挥,2006年4月起,单定方又调任如皋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还兼任如皋市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如皋拆迁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今年4月,单定方“东窗事发”,5月9日被警方刑事拘留,5月21日被依法逮捕。
南通市检察院指控,单定方在2002年8月至2008年初,利用自己分管城市建设和拆迁的职务之便,为南通某物流公司等17家房地产、城建企业,在取得土地受让权及获得政府补偿款、拆迁工作推进、承接工程、参与招投标及支付工程款等方面牟取利益,先后43次收受17家单位相关人员所送的人民币370万元,此外,单定方不仅收人民币,还先后收取美元114000元、新加坡元1000元,以及价值53万多元的雷克萨斯轿车一辆,另有红木家具、LV包、IBM笔记本电脑等等,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竟达527万多元,其中仅向该市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就索取贿赂270万元,其中,单笔最大的一项就达到了100万元。
在当天的审理中,单定方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他收受贿赂500多万元的事实表示没有异议,当天,南通中院组成的刑事法庭经过一天的审理,对公诉机关起诉的每笔贿赂都进行了认真审查,合议后,法院将择日对单定方受贿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