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罗某20岁时从工地的提升架上摔下,双腿瘫痪,为了治病连家中的耕牛都卖了,他的官司历经仲裁、一审、二审,4年过去了终于胜诉。然而,地产商一直拖着不赔钱,胜诉判决险些成了一纸空文,日前,花都区法院执行法官查封了地产商的车辆,终于使罗某拿到了25万元的赔偿款。
工地摔下双腿瘫
罗某是广西灵山县人,由于家境贫困,十多岁就跟随乡亲到广东打工。
2004年6月15日,他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建筑工地打工时,一场飞来横祸降临。当时罗某在工作中失足从三楼提升架坠落地面,被送往医院抢救后,双腿瘫痪。后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二级伤残。一个20出头的小伙子从此要在轮椅上度过余生。
卖耕牛一贫如洗
在接下来的两年住院时间内,罗某变卖了家里一切值钱的东西,连耕牛也卖掉了,东挪西借让整个家庭一贫如洗、债台高筑。罗某还因欠医院的医疗费,被院方起诉,经济上雪上加霜。
一个家庭即将崩溃,而该房地产公司在此期间仅向罗某支付了少量的生活费,就不再管事了。
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罗某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于罗某动弹不得,只能委托其父亲和舅公办理相关事宜。
2006年10月,罗某拿到了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但房地产公司不服仲裁结果,罗某不得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案后经法院一审、二审,这样一来,两年的时间就过去了。
打算分期付赔偿
2008年5月,罗某终于等来了二审法院的胜诉判决,本以为这下可顺顺当当拿到赔偿了,但房地产公司“耍赖”,毫无履行判决之意,胜诉判决书险些成为一纸空文。
无奈之下,罗某于2008年5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支付工伤残疾在内的各项赔偿30余万元。
法院接案后,得知罗某的困境,立即向房地产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令其到庭向法院申报财产,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称,公司现在的地产尚未开发,打算分期履行生效判决,每期支付一万至两万元。
法院执行员意识到,房地产公司在有意拖延时间,耗费罗某的精力,并想借此达到赖账目的。
“追”出25万赔偿
法院执行员立即向银行、房管、车管等部门查询该地产公司的财产情况,但查被执行人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和房产资料,仅有名下车辆一辆,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将该车的档案查封,并将查封情况告知罗某和被执行人。
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支付了6万元赔偿款。
案件执行至此,执行员不断撮合双方意见,在切实维护罗某的合法权益下,照顾被执行人的声誉,敦促被执行人拿出诚意来,一次性给付赔偿。
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房地产商向罗某一次性支付25万元赔偿款。该案顺利执结。
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罗某的父亲激动万分,并给法院写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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