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盗用应聘者资料办信用卡消费
时间:2008-11-25 18:31 来源: 点击:次
沪上某旅行社总经理林强,用应聘者留下的个人资料申请信用卡,随后刷卡购买了1.45万元的飞机票。今天,他被静安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
32岁的林强来自安徽,来沪后开了家旅行社,自任总经理。2006年初,上海户籍的王玲到该旅行社应聘,并留下了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虽然应聘未成功,但个人资料却被林强保留下来。由于林的旅行社资金周转常常出现问题,去年10月,林强决定申请一张透支额度高的招商银行信用卡。
在林强的“包装”下,王玲成了旅行社的总经理,年薪18万元,任职年限已经3年多。
今年2月27日,林强用该信用卡买了1.45万元的机票,并在打印的签购单上签了王玲的名字。由于王玲本人办有信用卡,不久便收到消费短信通知,遂向警方报案。在公安人员侦查期间,林强通过银行自动存款机将1.45万元归还至信用卡账户内,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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