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经济犯罪>
保安盗窃银行5台笔记本电脑被判3年
时间:2008-11-22 17:40 来源: 点击:

  自称没钱回家,保安李某盗窃银行5台笔记本电脑。前天,宣武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31岁的李某是内蒙古人,初中文化,捕前在宣武区右安门东街1号的光大银行数据中心负责安保工作。今年6月18日,李某来到数据中心四层408室,盗走了5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4352元)。

  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发现是李某作案,但他已不见踪影。6月28日,在其姐劝说下,李某自首。他交待称,案发前,他获悉母亲生病住院,因无钱回家,所以偷了这些电脑。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