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省属高校“点录”成为历史,但在前些年“点录”未被禁止的时候,省教育考试院一名副处长单独或伙同他人帮助69名考生通过高校“点录”,并收受大笔钱财。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省教育考试院监察与督查处副处长谭博文等涉嫌受贿罪、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一案,指控谭等人共收受考生家长和招生中介的贿赂280万元。此案将择期宣判。
他曾是高招纪检监察人员
昨日出庭受审的3名被告人分别是:谭博文,原系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监察与督查处副处长;谭克斌,长沙某文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声沁,个体经商户。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在2003年至2007年全国高校招生过程中,谭博文利用担任省教育考试院监察与督查处副处长及高招录取工作人员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岗位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谭克斌、张声沁等人,应考生家长及招生中介的要求,违规和高招人员联系,获取各高校的机动录取指标,帮助69名已达国家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被报考学校录取的考生通过高校“点录”,共收受考生家长和招生中介贿赂280万元,其中,谭博文涉嫌单独受贿58.7万元;谭博文、谭克斌共同受贿172.8万元;谭博文、谭克斌、张声沁共同受贿48.5万元。
点录重点大学一次给了15万
据了解,“点录”就是指名调取考生的档案录取,一般是针对考生达到了分数线,却不够填报学校录取线的情况。看似不合理的“点录”政策,在很长时间内却是各省的通行法则。根据起诉书,谭博文每次收取钱财从1万到10余万不等,一般一次收取4万元左右,最高的一次,收受了某考生家长15万元,让其孩子被“点录”到了某重点大学。
而在被告人的共同受贿部分,还有招生中介的身影——2007年7月,谭博文伙同谭克斌,受招生中介颜某委托,将7名考生“点录”到同一所大学,颜某为此给了“两谭”20.6万元。
打招呼降分录取两考生
检察机关还指控谭博文和谭克斌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2007年7月,谭博文伙同谭克斌分别给省内两所高校的招生负责人打招呼,明确授意他们以该院子弟生的名义将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两名考生予以降分录取。两高校均考虑到谭博文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特殊身份,一一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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