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公安部门公章骗取数百万元货物
时间:2008-10-08 17:56 来源: 点击:次
一名男子为了诈骗他人货物,竟然私刻公安部门公章,最后骗取了价值数百万元的货物。案犯在案发7年后被公安部门抓获。福田法院近日在对该案审理后作出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案犯张某实施的诈骗要追溯到10年前。1998年,张某认识了李某,并一直以“张庸”的虚假身份与李某进行交往。1999年3月开始,张某假称向某公安部门提供电脑及电脑配件,采取先提货后付款的方式,向李某所在的深圳市某计算机公司购买电脑及电脑配件,然后将收取的一部分电脑及电脑配件用于抵销其个人债务,将其余电脑及电脑配件低价卖给其他电脑公司。据相关证人证言,张某在将骗来的电脑及配件低价卖掉后,用所得款买了一辆套牌宝马车和一辆套牌奥迪车。
为了继续诈骗,张某还使用模仿公安部门私刻的假公章,骗得李某于1999年5月12日签订供货协议。截至1999年9月下旬,张某共收取李某所在公司价值358万余元的电脑及电脑配件,并在还有218万余元货款没有付清的情况下逃匿。2006年6月7日,张某在广州白云机场被抓获。
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并认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福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证据已经明确证实张某通过伪造公安部门公章,欺骗李某所在的计算机公司签订完全虚构的供货协议,实施了合同诈骗犯罪,因此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张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据此,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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