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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诈骗犯旧账曝光被追判四年 共骗款4600万
时间:2008-08-30 18:09 来源: 点击:
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假借维修“北京路大小马站古书院群”骗款2600万元,三年前这起特大诈骗案曾在羊城轰动一时。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中院获悉,因发现两人之前还有借合作房地产诈骗2000万元的漏罪,广州中院经审理后判定,董事长姜东因合同诈骗、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19年,处罚金20万元;总经理王昕明因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3万元。另法院将继续追缴其公司违法所得2000万元。据公诉机关指控,姜、王在1998年以地产合作开发为由,让河南联隆公司向其所开设的东电公司投资2000万元,但随后这笔钱全部用于被告公司开支,没用在项目开发上,一直无法归还投资方。2000年,两人又以致力公司名义,在太阳广场购买一层物业,但只支付了15万元首期。后姜东伪造印章拟订一份假合同,谎称购房款全部付清,再凭这份合同通过东电公司和致力公司向光大银行贷款800万元。

  广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认定其骗取河南联隆公司2000万元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对漏罪判罚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其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处。

  案件回放

  谎称维修北京路骗款2600万

  广州致力公司于1994年成立,姜东任董事长,王昕明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03年,致力公司收购中信公司在北京路的一处地段,需支付1000万元定金。由于资金紧张,致力公司找到了广州君华贸易公司,姜东谎称海珠区丽昌大厦为其公司的产业,随后双方约定致力公司以海珠区丽昌大厦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借款抵押,向君华公司借款2600万元。双方还约定,致力公司须将贷款用于该公司缴纳“北京路大小马站古书院群”大型项目工程中两地块的定金。

  事实上,因致力公司尚未缴清丽昌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滞纳金,“致力公司”并没得到土地证。巨额借款到手后,姜、王并未完全按约定用途使用债款,而多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等。同年9月,致力公司到期一直没有还款的意思,君华公司遂报案,后因欠款一拖再拖被控合同诈骗罪诉至广州市中院。2005年,广州中院经审理认为,姜、王二人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还款能力,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遂判处姜有期徒刑15年,王有期徒刑11年。(记者黄琼)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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