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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破获两起非法卖原始股案 二百余人上当
时间:2008-08-07 18:52 来源: 点击:
本报讯(王英杰 记者 王瑞) 股市萎靡不振,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老百姓急于“买低”的心理,违法出售未上市公司股票,从事非法经营证券活动。近日,大庆市警方接连破获两起违法出售未上市公司股票案,受害群众有2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650余万元。今年1月,大庆市八百垧公安分局接连接到群众举报称,2002年初到2005年末,八百垧地区的于某向当地群众销售四川某公司和西安某公司的原始股票,并宣称这两支股票即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一些群众信以为真购买了股票,但这些股票至今也没上市。警方经过调查得知,于某在成都、西安两地以每股1元的价格从个人手中购买当地两家公司股票共11万股(这两支股票均由公司职工持股会持股,并不上市流通),随后在不具备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转让资质的情况下,以3倍至10倍的价格卖给大庆市26名群众10.4万股,总价值54.6万余元,并虚假宣传股票半年内即可上市。今年5月8日,大庆警方将于某抓获。

  2005年8月,毛某、陈某、李某在大庆市工商部门注册了一家公司,并对公开招聘的30余名业务员进行了销售股权等业务培训。随后,该公司在未经证监会批准(许可)和工商部门核准的情况下,以陕西某公司即将在美国OTCBB上市为名,向大庆市民违法销售该公司股权80余万股,涉及受害群众200余人,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今年6月27日,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正在收取“赴美上市股权确认书”的陈某、李某抓获。7月10日,毛某到大庆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提醒购股者,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未上市公司股票的资格;二要了解未上市公司股票发售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三要了解发行股票的用途;四要了解溢价发售的比例;五要了解预测分红的股利;六要增强风险意识;七是要了解掌握股票投资的常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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