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经济犯罪>
江西广丰县法院原院长受贿获刑11年
时间:2008-07-18 17:26 来源: 点击:
       江西广丰县法院原院长苏如明因犯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日前(7月14日)被上饶市信州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9岁的被告人苏如明(副处级)2005年10月至2007年6月在担任广丰县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利,索取、收受广丰县法院审判大楼承建商姬某某、江西圳昌装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某、江西省成炉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等4人贿赂46.9万余元;挪用公款10万元借给广丰县金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某某,收取利息;此外,还有99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