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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连锁”14人昨日受审 涉案金额6800多万
时间:2008-07-15 16:57 来源: 点击:

昨日,成都市中院在大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四川加加连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加加连锁公司)董事长陈栩等14人被控集资诈骗一案。检方指控,两年多时间内,陈栩等人骗取受害群众资金达6847万余元,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14名被告非法集资8742万元

昨日上午10时许,成都市中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几百市民到庭参加旁听,他们大多是头发花白的中老年人。开庭后,从核实14名被告人的身份,到宣读完起诉书,足足用了40多分钟。

今年30岁的被告人陈栩是此案第一被告人。此前,他担任四川加加连锁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检方指控,2004年12月,被告人陈栩、陈军(已判决)等人成立了四川加加连锁公司。陈栩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健任总经理,王强担任副总经理兼客户资源部总监。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期间,陈栩伙同被告人王健、王强,共同隐瞒保健品连锁超市一直亏损的真相,并虚构四川加加连锁公司拍摄电视连续剧、开发矿山、上市等投资项目的事实,采取向群众虚假宣传投资保健品连锁超市利润大、回报高,并与投资户签订协议或合同,约定合作到期后,除优先收购或者转让投资者股份外,还可以获取年利息12%到24%不等的高额回报的手段,在成都、德阳、绵阳等地,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活动。

此外检方指控,被告人仲铠、方燕侨、王军道等11人,在担任四川加加连锁公司各部经理或主管期间,明知公司没有真实投资开采矿山和拍摄电视连续剧,以及投资保健品连锁超市不可能有公司许诺的高回报和高利润的情况下,仍积极实施虚假宣传、骗取集资群众资金的行为,并获取高额提成。

检方查明,至2007年4月案发时,被告人陈栩等14名被告人,共非法集资8742万余元,受害群众达2739户。扣除已分红的1895万余元,尚有6847万余元集资款无法返还,给广大的受害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过分信任 血汗钱一去不回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栩、王健、王强等14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假宣传、虚构投资项目、虚拟高额回报,与客户合作投资保健品连锁超市的手段,骗取受害群众资金684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中,被告人陈栩、王健、王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被告人陈栩在庭中说,他们的行为并不构成集资诈骗,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我太相信他们了。”坐在旁听席上,一位60多岁的女士说,两年前她在公园散步时,遇到加加连锁公司的工作人员。后慢慢地她得知此公司证照齐全,而且她也去公司总部看过,一切看起来都很正规。公司每个月组织他们出去玩,还经常给他们讲课,称公司拍摄电视剧、开发矿山、发展老年事业,公司前景很好,投资回报高。渐渐地,她拿出了自己的血汗钱投了进去,总共投资9万,现在都没拿回来。 目前,此案仍在法院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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