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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煤集团原处长涉嫌受贿200多万元
时间:2008-07-02 18:07 来源: 点击:
 6月30日,记者从(山西)晋城市检察院了解到,晋煤集团原供应处处长孙水则因涉嫌受贿200多万和2000多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检察机关起诉。

  孙水则今年59岁,1969年由太原煤校毕业分配到晋煤集团工作。1977年,担任供应处副处长,7年后,升任处长。

  孙水则的落马源于阳城县检察院侦办的一起商业贿赂案件,孙水则案件浮出水面后令办案人员大吃一惊,因案件复杂,受贿数目巨大,此案随后被移交晋城市检察机关侦察。

  2007年7月10日,晋城市检察院决定对其立案侦查。两天后,孙水则被刑拘,同年7月24日被逮捕。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查明:孙水则在担任供应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取30多家供货单位或供应商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26万余元、美元1万元。2004年和2006年,孙水则还将某单位负责人租用晋煤集团供应处太原办事处公房租赁款7万元据为己有。另外,发现犯罪嫌疑人孙水则及其妻子李秀珍拥有存款共计人民币2113万余元,现金99万余元;美元存款12万元,现金1.5万元;港币1.2 万元;日元存款2000元。其中,对所拥有的巨额财产1729万余元人民币、12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2000元日元不能说明来源。

  2007年8月17日,晋城市检察机关决定对李秀珍逮捕时,其本人前往北京、大同等地藏匿。躲避期间,其女婿张伟军为岳母提供藏匿住所及资金。今年2月5日,在大同市某饭店内,张伟军同李秀珍等人吃饭时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孙水则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孙水则、李秀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自己拥有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数额特别巨大;李秀珍对孙水则交其保管的款项,明知来源不合法仍以其个人名字存到太原等地。二人行为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另外,张伟军也因涉嫌窝藏罪被检察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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