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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戴孝庆受贿16万获刑5年
时间:2008-02-25 11:13 来源: 点击: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对原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戴孝庆宣判,因受贿16万余元,戴孝庆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翻船”之前,戴孝庆可谓是位高权重,集多重光环、荣誉于一身:曾任政协重庆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级),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

  权钱交易

  1997年,对于戴孝庆而言,是事业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当年11月,组织任命他担任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主持学院的全面工作。

  戴孝庆说,从那时起,他开始了自己的堕落轨迹。

  2000年初,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筹划修建职工宿舍楼。这是一项大约230万元的工程。

  静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某几经周折,结识了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的“一把手”戴孝庆。之后,他多次托人向戴孝庆打招呼,希望招标时关照一下,并表示“一定重谢”。

  在戴孝庆的帮助下,静观公司最终从3家候选公司中脱颖而出,顺利承建了该项目。

  2001年,在工程基本完工后,刘某为感谢戴孝庆给予的关照,送给他一部价值3000元的摩托罗拉手机,戴孝庆欣然收下。他拿着手机把玩,第一次感受到手中权力带来的丰厚回报。自此,戴孝庆一发不可收。开始了自己的敛财之路。

  不久,戴孝庆又让刘某的建筑公司“轻松”摘得修建社科院新综合教学楼的竞标。当然,轻松的背后,是为戴孝庆提供的价值5.5万元的装修以及2000元美金。

  同时,在学院的大门改建、楼层加高、大楼环境改善等,建筑工程商王某共计给了戴孝庆6万元的感谢费及一部价值6360元的手机。

  东窗事发

  在戴孝庆对行贿人所送的钱物一一笑纳后,去年3月底,重庆市检察机关、市纪委先后接到了群众对戴孝庆受贿问题的举报。

  同年6月26日,戴孝庆被纪检部门“双规”。自知无法隐瞒的戴孝庆主动交代了几年来受贿的犯罪行为。

  “工程建筑商看重的是我的权力、我的职务,如果我不是院长,他们是不会给我送钱的……”戴孝庆终于明白了这一点。

  法院查明,戴孝庆在担任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3.79万余元人民币、2000元美金和两部手机,共折合人民币16.39万余元。

  腐败源于法制观念淡薄

  戴孝庆这位堂堂的正厅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官贺忠认为:戴孝庆虽然在他的学术研究领域中是权威,但对于法律却知之甚少,法制观念相当淡薄,明明犯了罪,居然还自认为只是违纪。

  同时,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戴孝庆抵制不了一些经济活动中的“潜规则”影响,把本应履行的职责义务作为谋取私利的资本和砝码,最终触犯了国家法律,掉进了犯罪深渊。(记者 杨宗霈 通讯员 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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