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89万元自称患有精神病
时间:2007-03-09 08:52 来源: 点击:次
本报讯 身为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的刘景京,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受贿89万元,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受贿罪。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刘景京提出自己患有精神病。
记者近日获悉,石景山法院应刘景京的请求,已委托相关机构对其作精神病司法鉴定。目前,结果已出,但要等到春节后在法庭上予以公布。
据检方指控,刘景京在担任北京公交广告公司副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公交车身广告制作及确定承揽厂家的职务便利,在2001年至2003年,先后4次收受南京大贺户外传媒北京分公司经理赵某所送好处费49万元。
此外,刘景京还利用负责公交候车亭、广告灯箱工程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多次收受原北京公交控股公司保修分公司瞿某所送的好处费40万元。经查,刘景京将受贿所得大部分赃款用于消费和购买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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