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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代言广告:叫我们如何相信你
时间:2010-05-21 11:24 来源: 点击:

  “藏秘排油”、郭德纲、央视、明星做虚假广告、监管部门……近几天来,这几个词语频频出现在众多媒体的报道中,由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广告因涉嫌虚假宣传,被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无需担责?

  在中国传媒大学传播专业委员会主任段鹏副教授看来,商家选择知名人士做品牌代言人,看中的是他们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大批名人的追随者相信他们的偶像,在同类商品面前,他们更信赖名人代言的产品。”段鹏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借名人之光”带动产品销量的广告方式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从食品、家庭清洁用品到药品、保健品,从演艺明星到体坛冠军,名人做广告司空见惯。广告的基本作用是介绍产品用途和优点,所谓代言就是代替不会说话的产品表达产品信息,聘请名人做广告代言人是利用名人的影响力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并加强他们对产品的信任度。

  然而,近年来,名人代言广告却风波横生。从唐国强、谢晓东代言北京新兴医院、文清代言眼保姆、刘嘉玲代言SK-Ⅱ,到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名人代言的商品欺骗消费者事件不断发生。令消费者不解的是,为何这些名人从不需要承担责任?

  “面对频频发生的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事件,我们的立法、监管部门必须要正视,反思法律和制度的漏洞。”几天来,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的嗓子都喊哑了,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知名律师,从“郭德纲事件”被曝光以来,他已经接受了十几家媒体的采访,每次他都大声疾呼:“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名人明星代言的产品,如果出现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代言者必须承担责任。”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形象代言人在广告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缺少明确规定,即使受理此案的法院将刘嘉玲追加为共同被告,也很难判决她承担相关责任。”两年前,邱宝昌就SK-Ⅱ一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两年过去了,尽管名人明星代言的产品误导甚至伤害消费者的事件层出不穷,我们仍然没有见到哪位名人明星受到了处罚。”邱宝昌遗憾的说。

  今年年初北京警方侦破了“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亿霖木业特大传销案”,作为亿霖木业的形象代言人,著名演员葛优那句“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词早已被公众熟知,但现在我们看到的只是亿霖公司相关人员落入法网,但形象代言人葛优却依旧频繁出现在广告节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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