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次盗剪通信电缆 两名惯偷领刑5年
时间:2007-05-28 10:42 来源: 点击:次
本报防城讯 在两个月内疯狂作案,先后19次盗剪广播电视通信电缆,只为剥出铜丝卖钱,却造成多户数字电视用户信号中断。5月14日,防城区人民法院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判处被告人郑某和覃某有期徒刑各5年。
现年23岁的四川省南充市无业人员郑某和19岁的广西贵港市农民覃某,两人年纪轻轻,却嫌打工辛苦,觉得偷窃来钱容易。郑、覃二人于2006年10月至11月间,携带电工刀和钳子,相互配合,在防城区防城镇、港口区企沙镇、东兴市东兴镇、钦州市等地频频作案,先后19次盗剪正在使用的广播电视通信电缆共1500多米,价值共11060元,造成多户数字电视用户信号中断。两人每次将盗得的电缆去皮,剥出铜丝再卖给废品收购站,共卖得赃款14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无视国法,盗窃正在使用的广播电视设施,破坏通信线路,侵犯通信安全,其行为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相互配合盗取通信电缆,均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 (招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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